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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天成-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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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赛舟,对于临安(杭州)来说,赛舟最好的地点是西湖娆娆把蹴鞠写成足球实在是太搞笑了蹴鞠双方队员各占半场,不得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也就更不会出现抢球的事件,球门位于中线,形似牌坊,但是牌坊上有个圆洞,比球略大点,洞离地面大约2米,以球进洞为得分,双方轮流射门,以进球次数多为胜。

另外蹴鞠还有一种玩法,就是颠球,颠出花样越多越好。

九九妹妹的短评一篇

作者:九十九重楼(《飞翔之翼》作者,美女哦)

我对本文的第一印象是:娆娆姐太幽默,太有才了。

对于杨瑜的相亲经历,在娆娆姐匠心妙笔下,写得恰到好处而丝毫不显夸张。

再次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一种米养百样人。

看到杨瑜喝醉落水那幕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在想,最近几年,莫名其妙制造出的自杀假象然后再莫名消失的到底有几人?笑喷。

其实,有时候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当一个人千方百计想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因为都不是自己的缘,怎样就是做无用功。杨瑜一句话:让我回到封建社会。结果还真回去了,而且竟然才回到古代就要把自己嫁出去,虽然,佳偶是别人搪塞给她的。

不过,杨瑜醒来后,“圆滚滚”进来后那幕转折显然不是很自然,有点硬伤,娆娆姐可回顾一下,^_^,这当然是我个人意见哦。

再回来。看到拜堂成亲,印象深刻莫过于宋人成亲手续的繁琐,与那句“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杯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此时,眼看新郎新年要独处,我的心中居然涌现一种兴奋的情绪。

不知道,娆娆姐这下要怎样给他们一个第一印象?

先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见黑色靴子。清亮的声音和一碗面条博得了我们女主的初步好感。直到揭开盖头,宋潜尴尬微窘,却暗自欣喜,略为忧愁,让我心中突然就涌现了一句感叹:好一个正太啊!

宋潜到底是不是正太我不知道,但是杨瑜倒知道:她的新郎并没得麻风!这算不算柳暗花明又一村?

揭开的谜底是:【她对宋潜居然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天啊,原来不是我一个人长过那么多痘痘,一山还有一山高,这男孩子的痘痘真够夸张的!】

囧!!!!

娆娆姐过度得很自然,两人的感情也进行地也很自然,情节稳定,平凡中带着幽默,其实慢热点也没啥不好,比较温馨哟。是我喜欢的文风。我很喜欢,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的。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写太多咯。O(∩_∩)O哈哈~继续欣赏娆娆姐的文去。

很有趣的文

作者:小next

小月在五一的时候从起点下了几个文回宿舍看,偶尔间看到PK榜上的美玉(因为就在朋友书的上面);简介也很有趣;就随手下到了U盘里。回去看后觉得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种田文。

我觉得本文的亮点就在于各种各样的美容秘方。开篇的部分虽然很有爱;但有些地方感觉并不是那么真实;不过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小问题。穿越后的小玉则是个惹人喜欢的女主;可能是看的不多;关于顾和时感觉不大,戚昇我是很喜欢的;但我能感觉的出我在文里所读到的戚昇并不完全是作者所想要表现出的那个豪放潇洒的医士。宋潜塑造的很成功的,我也很喜欢,希望作者大大不要大虐哈。

简介很有爱!文笔也很出彩,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希望能更用心地雕琢下,整体来讲是一篇很不错的种田文哈!

(来网吧更新章节的月忍不住又把新发的章节下到了U盘里)。票票奉上,望加油!以上是一点小意见,如果哪里说的不对,望多多包涵。

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脱衣舞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脱衣舞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占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能那么放心让娘子单独与男子外出?与男子合作生意?如果在唐朝还能稍微接受点。小白文也太过小白。

小评宋潜——那一眼的难忘

作者:忽而半夏

宋潜,温和如玉的少年,他有过美好的童年,自幼聪颖,父母待之如掌上明珠。他也曾自傲吧,娆大在文中一再指出他心目中的妻子类型,才女。

不料老天把这一切都给改变了,他无奈乞讨回家,染上恶疾。而这一段时间却是让他明白了很多事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第一眼见到小玉应是欢喜的吧,在她的眼里,没有不屑,没有厌恶。只是单纯的看着他。心想,她是他的妻吧,一丝感动,一丝温暖。

她软软的叫他天成,语气坚定的说帮他治病,他不知为何他的妻懂得这么多,却喜欢看她明亮的眼眸,里面满满的关切。他想,她便是他的妻了,一丝欣喜,一丝庆幸。

她说她不是梅家小姐,她不是他的妻。她说她会治好他的病,让他娶自己喜爱的女子。他听后抑郁难耐,不是因为梅家的代嫁,而是她说她要离开。他关上房门,久久沉思。便想,她就是他的妻,一丝倔强,一丝坚忍。

他曾想过自己的妻子该是知书达礼,大家闺秀一般,而她,独立坚韧,开朗乐观。他没想过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子动心,他想,便是那初见的一眼吧,成为他一生解不开的结。

第一次冒出来写这么长的评,话说我还蛮欣赏宋潜的,不迂腐,不守旧。性子坚忍,带点小腹黑。娆大,来个奖励吧。

小评时季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作者:忽而半夏

该怎么形容这个男子,英朗挺拔、狂放孤傲?亦或是,卓尔不群、冷若冰霜。

天成温润却少一分硬朗,戚昇洒脱却失一分稳重,爱生豪迈却欠一分成熟。而他却仿佛造物主的宠儿,良好的家世、俊逸的外表、成熟可靠的性格。但这些却让他多了一分责任。

是怎么遇见的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无视礼教却不然人感觉轻佻,语气强硬却不让人反感。仿佛她本身就该如此。她皱着眉头替他清理着伤口,鼻尖是她身上清雅的香味,胳膊是她手指温软的触感。他静静的看着她,她轻轻的往他的伤处吹了口气,暖暖的,让人沉迷,而心,却在此刻颤动了。他知道,他爱上了她。

他奉命去查办公事,误闯了她的家,见到了守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傲气如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的优秀。她的可爱,她的娇羞,却只为她身边的那个男人绽放。他得知她的困难,想也不想的就承诺帮她。他告诉她,他不轻易承诺。他不眠不休,他访亲拜友,只为了那个承诺,只为了那个人,是她。

而他,倾其所有,只为了她的笑容,只为了,那一低头的温柔。

其实时季峰是个蛮可爱的孩子,冰山男一般爱上了都比较闷骚,很有爱。但是他要成为男主却道路坎坷啊,将军之子要娶一个下堂的丫鬟,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果然还是温婉的女主更得我心

作者:璃舞水晶用了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不错不错,喜欢女主的性格既刚强自主又不失圆滑体贴,不亏是语文老师写的文,以后每天都要来报到。

其实在看本文之前,看了两篇都快呕死了,有个女主也是穿的,一穿过去就教育别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犯死人”,好吧,这个立身原则我也是认同的,但问题是,别人多看你两眼,你也要犯死人是不是有点太小题大做了,放在2010年的现在,人家看你两眼,你就冲过去骂啊、想办法找人搞她,也属于神经一族了吧。还有一篇也是差不多的调调,女主出门就见美男,就纳闷怎么全天下的长的能看的全让她遇见了,而且对她都念念不忘。倒也不是不待见女主多见两个美的,咱也是女的不是,多看两养眼的也不错,但是就女主那器张的性格,应该是谁见谁要踩才对吧,真想吐啊。

本来都快要死了,幸亏点开了娆娆的书,这才缓过劲儿来。谢谢娆娆啦因为太有郁闷了,所以多水了两句,娆娆别见怪啊。

时季峰,理想的老公?

作者:一生何求郎在小玉身边的男子中,时季峰可能是最不显山不露水的角色,需要时总是及时出现,多次挽救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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