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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州,位于九州之南;镇南府,又位于交州之南;而固城,则在镇南府之南,再向西千里之外,便是面积宽广无际的蛮荒森林。
这一天,阳光明媚,千里无风,万里无云,自固城通向蛮荒森林的大道之上,一个身高五尺,面相稚嫩的少年正一蹦一跳的向前。
“不错,不错,真是不错,这固城通向蛮荒森林的一条大道,不愧是面向蛮荒的正道,一路行来,倒遇见了不少武者。只是,有些武者的修为也太弱了一些吧,尚不到先天,竟然就敢前去蛮荒森林,真是不怕死。”
“唰”的一声,那名少年,右手往左手上一搭,手中的一柄折扇,由完全张开的模样,合闭了起来,神色沉凝,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
这名少年,正是雷霄,在收拾了镇南城高家的一批人,修为有所增长,雷家的一切进入到平稳期之后,他离开了家里,欲往蛮荒森林一行。
转世来到九州,也足足八年有余,蛮荒森林的名声,可谓如雷贯耳,雷霄多有听说,有心一见,可是,一直没有什么机会。
此回,雷家的势力进入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雷霄正好有时间,可以抽出空来,这才决定前去蛮荒森林,看看是否能够有所收获。
此时,在雷霄的手中,所持的那一柄折扇,非九州之上原有的物件,而是他自己明的,全天下,也只此一件而已。
折扇,轻巧灵便,掌握在手中,不仅可扇风,可装作一些儒雅,也可作为兵器,功用颇多。
将折扇鼓捣出来之后,雷霄便令家中的铁匠,以百炼精铁,和上好的布匹,打制了一把折扇出来。
从来,雷霄与人对敌,多是拳脚相加,少有使用兵器的,并非是雷霄不会兵器之法,而是其手中没有上好的兵器,就是那柄不错的长剑青锋剑,也在前几日,他与高潜的一场大战之中,尽数毁坏了去。
却说这柄折扇,材质或许不算很好,若是雷霄全力施展起来,与实力相当的人对战,此柄折扇,还不一定能够承受住他的强横真气。
折扇飘飘,轻灵小巧,雷霄右手执之,在手中上下摆弄、左右玩耍,吸引了一路之上,众多武者的注意,那看过来的目光,纷纷含着惊异和感兴趣的神色。
随意的向前行走,每向前十数里,雷霄都能现不少武者,这些武者,多数是后天武者,只有一小部分,是先天武者。
先天武者,倒不用说了,前去蛮荒森林,虽会有所凶险,但,他们的实力摆在那里,只要不太过深入,就不会有性命之威。
而那些后天武者,就大不一样了,虽然多是浑厚境武者,修为不算太弱,实力不算太差,但,在蛮荒森林之中,实在太过危险,一个不好,性命都会丢在那里。
自古以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利益,再大的凶险,也有人愿意去趟一趟,否则,当不会有这么多的后天武者,一群、一群的向着蛮荒森林汹涌奔去。
前往蛮荒森林的人不少,不时可见到一波,这些人三五成群,或是十几人一队,很少有像雷霄这样,单人行动的,而且,这些武者多是壮年人或是中年人,莫说如雷霄这样的少年、儿童,就连青年人也少见。
蛮荒森林的凶险,世所皆知,故而,虽为利所诱,有许多武者前赴后继的前往蛮荒森林,这些人却也不是没有脑子,单人行动,多是三五成群,十数人一伙,联合起来,增强力量。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去蛮荒森林之前,雷霄早已查阅了诸多信息,知道林中的凶险,连前来的武者,也多会互相厮杀。
蛮荒森林,确实是一大宝地,武者在其中,无论是诛杀猛兽、凶兽,获得材料,还是采取药材,得到矿石等等,都不算容易,所能获取的利益,也不见得就有多少,却是比不上与人厮杀,死人财。
可以说,想要前去蛮荒森林混上一趟的武者,都早已知道,在森林之中的厮杀,其中的铁血杀戮,虽不为人知,却是真实存在的。
蛮荒森林,远离九州,并无基础的道德规范,也无礼法约束,更无统一的势力管理,所以,在其中杀人,正是人不知、鬼不觉。
对许多人来说,杀人夺财,可是一条捷径,不需要与猛兽、凶兽血拼,而且,那些敢来蛮荒森林里面淘宝的武者,多会做充足的准备,至少,自身的行头与兵器需要最好的,另外,一些独行侠,自己的身家,也多会随身携带,那可是价值不菲。
正因为,进入蛮荒森林的武者,下一刻,有可能会成为敌人,作生死之斗,所以,在此条大道之上行走的众多武者,每一群和每一伙之间,多会互相戒备,眼神之中充满了冷漠。
千里之遥的路途,即便以好马行之,也需要三天两日,才能够到达,若以脚力疾行,奔驰千里,也需要视各人的武力而定。
后天浑厚境武者,若修习了不错的轻身功法,在短时间之内,度或可比奔马,但是,若论起长途奔袭来,后天武者毕竟不及马匹。
先天武者,可与后天武者大为不同,不仅一身真气,精纯无比,源源不断,不可停息,若是修炼了极为高明的轻身功法,无论是瞬间奔袭,或是长途奔驰,都能胜过马匹。
悠然无比地向前迈步,一步、一步的踏出,雷霄的身形,向前行走,似缓实疾,看似一步步地行出,好像缓慢到了极点,其实,其身形在不断闪烁,一途之上,形成了道道幻影,连成了一个长长地幻影带。
真气行于双腿,雷霄施展起神行百变的轻身功法来,度奇快无比,只需一闪,便能跨越长远的距离,奔行更胜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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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森林狼
固城之南,千里之外,蛮荒森林,无边无际,用快马奔行,也需三两日才能够到达之地,而雷霄以双腿行路,竟只费了一日多时间,便来到了蛮荒森林的外围。
从固城前往蛮荒森林,开头的百十里路途,雷霄走得比较慢,沿途的风景人物,尽皆看在了眼里,不过,当那种新鲜感淡去之后,雷霄当即加,以最快的度向前奔行。
一旦雷霄全力奔驰起来,那度可堪风驰电掣,犹如一阵风一般,刮过大道之上,即使有人见到,也会真正以为是一阵风吹过。
当然,这也是雷霄在接下来的后半程,刻意避开了诸多前往蛮荒森林的武者,才终于在短短一日的时间之中,入了森林之内。
蛮荒森林,不愧是存在了极长久的所在,仅在森林的边缘,那生长的参天大树,就有两、三人合抱之粗,数十、上百丈之高。
这些巨树,又粗又壮,又高又大,在树顶之上,那枝叶繁茂,搭成了一把大伞的模样。
即便在蛮荒森林的外围,树木的生长也颇为繁茂,两棵大树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诸棵大树上面的枝叶连在一起,像许多巨大的雨伞结成一片,将高空之上的烈日阻断。
身形如电,从蛮荒森林的一个偏僻之处,雷霄射入其内,初一进入,一片漆黑之色,便以泰山压顶之势,将雷霄包裹在了其中。
入得蛮荒森林之内,雷霄也不敢全奔行,身躯如携了千斤的重量,急向下坠去,却又轻灵若一叶柳絮,仿佛无一丝一毫的重量,轻飘飘的向着下方落去。
森林的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枯枝烂叶,当雷霄的身形落下之时,一阵轻微的风卷,带起几片枯叶飞旋,在雷霄的身周盘旋不休。
站在地面之上,雷霄一动不动,精神高度集中而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听着森林之中,树叶簌簌而落的声响,还有一些鸟鸣虫叫,猛兽、凶兽的嘶吼,闻达于耳中。
其实,若论探听四方,监察一切,玄珠的探测波,绝对是选,能让方圆里许的一切,清晰显化在大脑之中,无丝毫疏忽的可能。
但,此回,雷霄前来蛮荒森林,本就是为了历练自己,为了收获一份经验,依赖玄珠之能,尽管安全无忧,于己却没有太多的好处。
最近几年,雷霄的修为突飞猛进,以三级跳的方式,不断向上攀升,只差一线,就能够入得登堂境后期的殿堂,可着实不弱。
修为的进展虽然不慢,但,在经验方面,雷霄无疑要差上许多,无论是对敌经验,社会经验,还是生存经验,都算不上丰富。
空有修为,空有绝学、武技,但,若在经验上不济,与人对战,无疑要差上几分,尤其是在那种特殊的环境之中,极容易受人暗算。
“沙沙沙……”
正在缓步向前行走之时,突然,双耳一个轻微耸动,雷霄听到了前方不远之处,有什么东西正在接近的样子,能够产生这种不小的响动,绝对是成群结队的凶物。
双眉微微蹙起,雷霄迈着轻重缓急的脚步,不疾不徐的向前行走,面上的神情,倒是带着几分郑重之色,精神更是高度集中。
一步、一步的向前踏出,一步走出,十数米的距离,便缩短在了脚下,雷霄的行走,仿佛深得缩地成寸的要诀,更胜诸多轻功绝学。
向前行出里许,从枝叶的缝隙、树木的间隔之中,雷霄可以看见,在前方的不远之处,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自己这一方。
“森林狼。”
双眼之中,有精光闪烁不停,雷霄望向对面的目光,仿佛正泛起一种亮堂堂的光芒,一扫过那些拥有绿油油双眼的生物,立即,他辨认了出来,那聚成一堆,排成几排的猛兽,正是颇为常见的森林狼。
要说起来,狼类野兽、猛兽或凶兽,还是比较常见的,在整个九州之上,无论是森林、草原,或是山谷、高原,都有狼类生物的存在。
狼类野兽、猛兽和凶兽的种类极多,可分为森林狼、草原狼和高原狼等等,这些种类的狼性生物,在外观之上,或许会有些差别,差别却不会太大;实力上面,这些狼类生物,也不会差别太大,多是旗鼓相当。
九州之上,因为天地元气的存在,各种兽类,都会得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