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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魔-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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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云有点尴尬,不是因为不习惯与一个女人独处,而是因为两人都不是人类,如果擦出点什么火花,是不是有点诡异?另外,斯芬妮体内温度比极地温度还低,他还不想用身上的榴莲去尝试。
  “一起回去吧,我不喜欢药味。”雷云从病床上站起来,提了个建议。
  “嗯。”走了没几步她就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说你是元素系的新人类?”
  新人类这个词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应该不是动画片里那个。
  “元素系很厉害吗?”雷云知道自己的身体是什么东西,变种人应该不会被定义为火焰生物,不过把自己当成变种人陪美女打下哈哈没有问题。
  “元素系的新人类很稀有,你还有与体形相称的力量,很厉害(Fierce)。”
  厉害的人要么做一辈子保镖,要么成了杀人犯!雷云心里吐槽,嘴上说:“牛X(Fuckinggreat)对生活没有帮助,你觉得呢?”
  “你做菜可以不用炉子!这很棒!”斯芬妮脸上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
  姐,一个火焰系变种人就是天生来做厨师的吗?雷云转过脸歪了下嘴。
  “有一天我会用它来烤肉,但现在我还无法控制它。”
  “你只需要多练习。一种在生活中不使用的能力会退化,当你刻意要用到它的时候它就不会那么管用了。”
  她说的对,他身体的前主人也许是个野兽,但正是因为捕猎中不停的使用能力才让它得以保留到下一代,仅从退化的犬齿上,就能看见这种生物吃熟食的频率有多高了。
  雷云转回脸,刚好和斯芬妮四目相对,她的眼珠真的很蓝,像两颗纯净的蓝色钻石。
  “你不应该来极地,你更适合做个教师。”
  “呀!我曾经的理想就是当个老师,不过,我的能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所以我来了这里。”
  是啊,她是个善良的人,还是个和平主义者。希望她能平安的离开这该死的地方。
  已经到了房门口,雷云没急着进门,面对面站着,他有点小感慨,弯下腰拉起斯芬妮的手,亲了一下她的手指,却没有把她的手放下。
  斯芬妮又笑了,脸颊上带着奇幻的紫罗兰色:“这样好奇怪,好像被大人牵着的小孩一样。”
  即使斯芬妮的身高也超过一点八米,但她被牵着的时候仍然没有办法让手自然垂下。
  “说起来,你的手没有白天那么冷。”他记得白天尾巴被她的手抓的时候,她的手温度肯定比现在低几十度。
  “我可以控制啊,最高能让温度接近十度呢!”
  她似乎在暗示着什么,又好像没有,搞的雷云有点冲动。
  但他还是要克制下来,他知道自己也许没办法留在这个世界,没必要带给人伤心。不像罗格对待女人的态度,雷云即使在西方研究院待了近十年,仍然有些保守,不说天长地久,起码交往起来也要相处个一两年才好吧。
  其实他还有个问题没考虑到,他的身体做那事的时候肯定会处于高温状态,还好,他现在不用考虑那件事了。
  “我先送你进门吧。”说着,又往前走。
  斯芬妮有点奇怪,她刚才明明在他眼里看到了欲望之类的东西,为什么转眼又冷静下来了?不是说火系的新人类都很冲动吗?她当然想不到雷云根本不是新人类或者变种人。
  斯芬妮轻轻跺了下脚:真可惜,因为体质的关系,她还没有过男朋友,她的老师告诉她,只有火系的变种人才不会在抱着她的时候就失温,她觉得雷还不错,本来想找他尝试下的。
  接下来气氛有点尴尬,还好只有几步路。
  雷云看着斯芬妮进屋后,才回自己的住所。
  坐在床上,盯着自己的右手。手的内表面跟人类差不多,只是相对粗糙一点,背面有一些红色较深的鳞甲状角质,看起来,除了颜色和鳞甲面积较小,其实和铁血战士的手背有点像诶!
  他用左手按住自己的胸口,心脏在胸口右侧,而那种能量就是在胸口正中间传到手上的。
  到底要如何练习呢?
  他回忆了半天,都只能想起发热后的他动作比平时快很多,以及一掌拍在铁血战士胸口时,瞬间被加热膨胀的空气发生了爆炸,但那不止是空气,还有能量,属于他的能量。
  血液循环加速是必要条件还是非必要的?前身作为一个猎食性生物,那么总有靠近猎物很近还没被发现的时候,他的脸长得与人类没什么区别,就无法使用“撕咬”技能,那么剩下的武器就只有尾巴与火焰能力。雷云站起来甩了甩尾巴尝试着攻击范围,又摇头坐下,一个猎食性生物会用屁股或者侧面对着猎物吗?
  他能让能量在体外爆炸,加上那5点中距离技巧,几乎可以肯定他的身体有办法,在没有血液加速的情况下,就能给猎物至少是受伤的打击。
  这样的判断还是有误差,因为雷云不清楚前身的智力是什么情况,如果是个高智慧生物,他只要捡起石头去砸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利用火焰,而且高智商也更利于技能传承,并不需要像野兽一样用身体来记忆,使用频率也不会那么高。
  随即,雷云又摇头,他马上推翻了用石头砸的推论。他之前对付铁血战士就是依靠本能才用出的火焰能力,说明这种能力已经转化成肌肉记忆,完全不需要大脑来控制,就算前身是个高智慧生物,也一定经过常年累月的练习才会有现在的结果。
  可惜的是,雷云从来没有看过把肌肉记忆反向转换成脑记忆的书,他相信地球上也没有这样的研究,因为没有脑记忆的强制作用,肌肉就不会去记忆比较复杂的传导及释放过程。
  结果让雷云有点尴尬,看样子这能力再自动使用几次,他才有机会去学习如何控制,而且他不能再让酒精影响了自己的记忆。但是没有酒精,雷云和前身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对格斗也完全不在行,真的能让火焰能力自动释放吗?成功之前自己就会先挂掉吧。
  看来有时间必须去学一点拳脚,希望他能用的来人类的拳脚技术。
  对了,还要学会用鞭子,尾巴如果当作武器,最相似的就是鞭子了,虽然粗了点,原理应该差不多。
  另外,有设备的话还要研究一下为什么他的表皮细胞不惧怕高温和低温。还要研究血液和体细胞。
  还有……
  想着想着,事情安排了一堆,侧躺在床上的时候感觉着悬在空中的小腿,又觉得还需要一个便携式的大床才行,最好有个尾巴槽,能让他躺下!
  奶奶的,为神马小说里的家伙从来不会因为身高和尾巴而苦恼!


  第12章 转移营地
  一夜无事,没有任何人挂掉,很好。
  早上九点,天还没亮的时候,救援小组的每个人都接到了通知,一小时后集合出发去那个传说中的勘察点。
  雷云叹了口气:唉,该来的还是来了。
  对于源空间那种开放性任务,雷云有想过,也许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动不动就抹杀什么的,毕竟从来没收到过类似的提示。看起来,就算选择逃跑什么的,也是他的自由。并没有任何限制让他必须踏上“战个痛快”的世界。
  可他不愿意那么做,不是因为犯了脑残病,而是觉得既然老天选择让他来到这里,就有义务让更多的人活下来。他相信,救援小组里有很多像斯芬妮一样善良的人,虽然几乎都不认识,但选择来极地环境参加救援的,总不会都是为了几个钱吧!
  他没办法让自己像某些猪脚一样冷血,他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可只要做了,比看着这些人去死要好无数倍。
  雷云想过自己也许会死,可那又怎么样?人只要活的开心,有意义就可以了,哪怕是个杀人犯,其杀人行为也不过是让自己的心里舒坦点。可能死前的一刻他会后悔,起码现在不会,他现在的选择就是跟着救援小组去,也许能救下几个人。
  从另一个角度讲,活下来的人越多,雷云生存几率自然也越大,否则大家都挂了,万一那些异形什么的属于去死去死军团的,一定要弄死他怎么办?到那时他自杀可能还痛快点。
  队伍包括80名士兵,60多人的救援小组,以及20名由驾驶员、厨师和他们的副手组成的辅助队。
  九点半的样子天开始亮了,再过几个小时又会到夜晚,五小时内,他们全部人员以及救援设备、食物都要被运送到二十公里外的勘察点。
  二十公里看起来并不长,在极地却不那么容易,这里想跑出三十公里/小时的速度而不出事,需要幸运女神的眷顾才有可能。尤其“大洋号”并不是专门用于登陆作业的船只,在装载了两艘双身登陆艇,必要数量的救生艇,营地建筑材料、大量设备后,装不了太多用于运输的车辆,叉车倒是有不少。
  因此驾驶员们在把人员送到之后还要再回来运送部分设备以及两天的食物。
  集合的时候雷云认真的把每个人都看清楚,救援小组男女比例差不多是2:1,年龄跨度在20到45岁之间;奇怪的是士兵那边有一个女兵,不知道是干啥的,之前一直没在会议场合出现过。
  车队包括两辆装甲运兵车,两辆履带式雪地运输车,和四辆普通的加装了帐篷的六轮卡车。车辆并非一起行动的,普通卡车要慢一步。
  装甲运兵车和履带式雪地运输车相比普通卡车,在极地的机动性要强很多,尤其是使用橡胶履带的雪地运输车在冰与雪的天地几乎是无限制的飞奔,因此车队才到一半距离的时候,两辆装载了三十多名士兵及四箱武器弹药的雪地运输车就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与车队碰面了。按照现在的效率两辆车在天黑前能跑上五个来回。
  听同车里的人说起,雷云才知道两个使用橡胶履带的家伙贵的要死,一辆的钱就够买两辆装甲车了。
  中午十二点,救援小组乘坐的卡车到地方了除了人员,几辆卡车上还装着三辆遥控的极地救生车以及雪地搜救要用的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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