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会个噩梦,不过它都结束了,总会好起来的。”亨达·布朗安慰妻子。
这次来纽约出来好生意后,接到了妻子,过几天他就返回西部去了。在哪里他开了金矿,发达后在洛杉矶买了房子定居下来。
“对了,史东尼,你现在不干船员了吗?”莫莉问道。
“不,我再不那个了,那会让我想起不好的事情了。你知道的。”司徒南说道。
“现在有什么打算吗?”莫莉以为司徒南拿到做船员的酬劳后来这里挥霍一空,美国都这样,特别是年轻人,有多少就花多少的。
莫莉对司徒南有好感,如果可以的话,她安排司徒南到西部去,哪里有他们夫妇的产业。
“还不大确定,不过我想到大学的看看。”司徒南说道。
“哦,年轻人上进是个好事。如果到西部的话,可以到洛杉矶来找我。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茉莉说道。
“谢谢你的咖啡,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地址电话。”临别时亨达给了司徒南一张名字。
西部矿业公司?司徒南念着上面的字说道,想起传说中的广袤的西部,一望无际的原野,牛羊成群,狂野的西部牛仔,奇特的印第安风情,还有轰轰烈烈淘金热,司徒南心里不禁向往。
送走了这对热情的夫妇后,司徒南回到了房间。晚上没有电视,没有网络,电器都很少的,还好有明亮的灯光,关好门窗后,司徒南从怀中掏出了钻石项链,海洋之心在灯光下闪着迷离的光泽,那蓝色的光芒蕴藏着一段蓝色的记忆,泰坦尼克号,那是一段悲伤的往事。
抛开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不说,眼前的钻石还是个价值连城的宝贝,传说为路易十六送给皇后玛丽,在法国大革命时不知所踪,后来被土耳其苏丹以40万美元的天价购得,接着又落到了富家公子霍克的手里,那是他订婚的礼物。可惜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打断了他的美梦,不仅丢了女人,还丢了钻石,人财两空。
面对宝物,谁不动心啊?司徒南眼神也有些灼热,不过现在这东西还不能拿出来,想到这里,司徒南又小小翼翼的收好。
泰坦尼克的沉没举世震惊,热闹还得持续一段日子,不过谁也不会注意到白星公司的一个不起眼的船员离开后,在纽约短暂地逗留后悄悄地到了波士顿附近的剑桥城,鼎鼎大名的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就在那里。(书友若觉得本书好看,请别忘收藏本书,顺便投张推荐票。)
第2章 哈佛半年()
美国的大学传统一向开放,很多场所都对公众开放有人,有很多有人都可以进去参观。哈佛也不例外,司徒南在附近租了房子,打算在这里呆一段日子。
料峭春寒,外面老树吐绿,春天的活力重回大地,路上不时地有年轻的学子走过,留下青春匆匆的脚步。他们是自命不凡的美国青年,是未来社会的精英,也许在你身边经过的有可能就是几十年后的总统,企业家,高官名人,等等,作为美国最古老的大学,这些骄傲一点也不过分。
世俗事易,司徒南自信在见识上不会比任何差,他比所有人多了百年见识,但这不代表自己的智慧超人一等了。回到过去,不深入了解当时的环境,再多的见识也不一定让你的判断正确。司徒南白天经常跑去旁听,晚上回来后自己一个人看书,跨越百年,结合理论与未来百年的历史,思考,有些问题还悬而未解,有些本质上的东西慢慢的有所领悟。
可惜现在百年后大名鼎鼎的哈佛商学院还没有成立,不然司徒南想去跟那些教授辩论一番。
在知识的世界里,人是不分时间地点限制的,读着人类思想巨匠的著作就好像跨越了时空,跟当事者对话一样。
自由而安静,时间在不经意间溜走。据后来一位在图书馆工作了一辈子的人回忆说,当时我经常看见有个的年轻人经常一坐就是一整天,有时候还闭眼沉思。我以为是哈佛的学生,因为这里的学生一向也如此,所以也见惯不惯了,不过因为他的黑发黑瞳,那是东方人特有的,但样貌轮廓却是西方人,这比较罕见,所以才留意了一下。平时他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有时候离开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我从没见过他说过一句话或者跟笑过!大概过了好几个月后,有次他经过门口的时候,突然跟我说了声“再见!”那笑容好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似的,从此他就消失了,再也没有来过。直到许多年后在报纸上看到外国的一个大人物才想起来当初那个在哈佛短暂逗留过的年轻人。
与哈佛培养的社会精英不同的是,麻省理工学院却是工程师的摇篮。这里的人更注重科学的力量,追究技术进步。司徒南虽然有兴趣逛了几次,那也只是了解一下现在科技的发展水平,麻省理工学院在理工科类大学中还不是世界最好的,他的赫赫名声还得等到一战二战特别是二战美国联邦政府的大力投资,才创造出一批批形象世界的科学成果。现在世界的中心在欧洲,那里德国的科学技术才是世界上最好的。
这半年内司徒南认识了两个人,一个叫罗伯斯·托马斯的哈佛学生,对金融银行很有兴趣,他住在司徒南对面的房间,一次偶然的机会司徒南和他聊了一下经济学话题后,两人就慢慢认识了。
罗伯斯·托马斯对在金融方面有超人的远光,能从细微的角度推测出本质的东西,就算是司徒南有着领先百年的见识也不得不佩服。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历史上没听见这个名号。
这时两人都没想到以后两人能共创出一番大事业,罗伯斯后来成为司徒南一生的伙伴和助手。
另外一个人叫李仁桥,来自东南亚的华人家族。本来李仁桥的父亲送他哈佛读法律的,本想毕业后让他回来继承家业,却没想到这个家伙在哈佛呆了一个学期后,跑到麻省理工去都化学了。真厉害,能从哈佛读法律跳到麻省都化学,智商什么的,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司徒南是在偶然的机会上看见了同时黑发黑瞳的李仁桥,便上去问了一下,结果他乡遇故知,两人亲切的聊了起来。虽然外表看上去司徒南不中不洋的,但心里却是地道的中国人,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司徒南还是第一次见到同胞,觉得特别兴奋。
李仁桥当时也被这个半洋人的热情打动了。有一次,李仁桥还带司徒南去了波士顿的唐人街,不过那里很小,华人的地位很低,不仅受白人的欺负也要受华人黑帮的敲诈,司徒南经常碰到懦弱的华人,不少背后还拖着常常的辫子,难看的要死,司徒南不喜欢,去了几次就不去了。
时下的新鲜出炉的中国民国跟满清没什么两样,一样是列强的公共殖民地,洋人在中国的土地上任意作威作福。尊严,对于时下的中国人来说是个奢侈品!海外的华人也抬不起头,常常成为白人欺负的对象,在号称自由平等的美国竟然**裸地通过了歧视华人的《排华法案》!
崖山之后无中国!说得太对了!汉祚已断,尔等皆是亡国之人而不自知。
“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庆幸呢?”尽管有时也被人歧视,但司徒南是英国出生的混血儿,拿着英国护照,披着大英帝国的羊皮,可以全世界跑,但心里总不是滋味。
别的人穿越回去轰轰烈烈的搞革命,屠日灭俄的,力挽狂澜,争民族气运什么的,但轮到司徒南却是不行了,首先这身上的皮就不足以让人信任了,俗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非中非洋的,司徒南可不认为自己有可能跑回去混个革命元勋什么的,再说所谓的革命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甚至会性命不保。
人贵有自知之明。想想现在是1912年,一场热闹的辛亥革命刚刚落下帷幕,推翻了清皇朝却来了个袁世凯,中国的混乱在刚刚开始呢!
接下来的几十年,军阀混战,内乱不休,民不聊生,你方唱罢我登场,去了北洋政府还有南京国民政府,然后是日本人,打跑了日本人国共双方再大打开场。总之一场比一场大,一场比一场狠,庸庸碌碌几十年,没一天是平静的,满清没了,至少李鸿章留下了近代工业基础,等到民国几十年打完后,这个国家已经体无完肤了,工业建设什么的就别想了。
与天斗,百姓苦,与地斗,百姓苦,与外敌斗,苦不堪苦,自己内斗,活该受苦。
若无必要,司徒南真不想回到那片黑暗的土地。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虽然没来得及亲眼所见,但司徒南为国破家亡,民不聊生的惨状感到深深的无力。
既然自认为不是什么民族英雄,也没这个可能,更没必要,为所谓的主义之类的杀身成仁!
司徒南一时找不出个头绪,最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既然如此,先让自己活得好些再说吧,留下来做个富家翁吧。
(书友若觉得本书好看,请别忘收藏本书,顺便投张推荐票。)
第三章 梦开始的地方()
说起来有些好笑,那天看报纸的时候,上面报道了泰坦尼克号上一个千万富翁遇难,他留下来大笔遗产,而他发家就是靠好几项的专利发明。
司徒南灵机一动,想起来后世好几样有趣的小发明,于是他就随手写了几分专利申请,没想到很快被批了下来。其中有香烟的过滤嘴,汽车的雨刷,汽车后视镜,指甲刀什么的,都是外形设计,所以专利不多久就批了下来,让司徒南不得不感慨美国专利局的效率之高。
既然申请了下来,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司徒南尝试拿这些不起眼的外观设计专利换点钱什么的,于是他给一些公司写信,希望他们采纳自己的设计。
有些有回应了,有些没有。比如说英美烟草公司看到了过滤嘴的好处,于是财大气粗的他们花了10000美元把这项专利从司徒南手里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