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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灭灵神!
四根手指,在空气之中出现了,朝对方碾压而下!
吴管家感觉到一股毁灭灵魂的力量,落在自己的身上,他脑门剧痛,竟然有种血液不通畅的感觉。
“厉害的手段。”吴管家说话道。双掌血液再度出现,不停地在天地之中画着圈圈。
诸天生死,似乎都在他的手中演绎。
李志颖的第四指被碎裂了。
看着吴大管家,李志颖说话道:“吴管家。最后一招,你若是能接住,我就不阻拦你了,我也无法阻拦你。”
一手遮半天!
遮天手目前发展到最强、最完美的招式,在李志颖的心中涌动了出来。
这一招出来的时候。天空豁然阴暗了下来。
无穷无尽的压抑气息,在空气之中扩散开来。
天塌了!
末日来了!
无论是吴大管家,还是王易,还是远方残存的武士,或者是赶过来准备动手的段大先生,在这一刻都傻眼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仙术?
空气似乎被封锁了一样,一只巨大的手掌,从天而降。
“鬼仙?不是鬼仙!”吴大管家面色凝重道,“不可否认。除非一见面我就对你下死手,否则等你出招了,我却难以抵挡。李志颖,难得你一个少年,竟然可以将我逼迫到这个地步。天地的力量,竟然被你的道术所引动,不可思议,真不可思议。”
巨大的手掌下来了,吴大管家也玩命爆发了。
精血,吴大管家的口中。喷射出了一道金色的血液,那是武圣血液净化凝聚的力量。
手掌,破碎了。
强大无比的遮天手,第一次被人破了。
不过。李志颖并未失败,他只是败给力量,并非败给技巧,给他时间,等他实力更强以后,再度施展遮天手。威力绝对不只是这么一点点。
吴大管家的表情,变得非常难看。
这个时候,大军赶上来了。
看到无数冲上来的士兵,吴大管家的表情顿时平静了很多。
“好好好,李志颖,你果然强横,我不想杀太多普通的士兵,这就退去。易少爷,你好好休息一下,改天我再来找你。”吴大管家话音落下,顿时带伤离开了。
胜利了!
李志颖微微一笑,然后咳嗽了一下,一对淤血吐了出来。
“李兄!”王易来到李志颖的身边,“我我”
“别说了,我没事。”李志颖回答道,“先退回去。”
那口淤血,并不是受伤淤血,而是身体运转过程中,各种毒素汇聚到一起,排泄出来的脏东西。
王易闻言,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只会众人,带着李志颖离开。
可是回去以后,王易却豁然趴了下来。
“为了帮助李兄击杀吴大管家,我连续十多次释放灵魂漩涡,然而他太能抵挡,我也有些支撑不住了。”王易说话道,“刚刚在外面,我怕有问题,只能硬撑回来”
话还没有落下,王易就盘坐了下来。
“小金蛛,你快点帮忙,缓解下王易的问题。”李志颖朝小金蛛说话道,然后盘坐下来,开始运转过去弥陀,修复自己的精神力量。
战胜吴管家,李志颖耗损其实极大,那遮天手的终极力量施展,对李志颖来说,消耗太过激烈了。
大量的消耗,李志颖感觉到了非常的疲惫,甚至还有几分用力过度的损伤。
豁然,一股温柔的感觉传来,小金蛛出现了,是一个调皮的姑娘形象,但是却是演绎成佛母的姿态。
佛母滋养精神,安定灵魂,王易的伤势,瞬间被安定了下来,接着他就出窍,进入桃神剑之中,用桃神来练过去弥陀经,修复自己的阴魂。
帮助王易之后,小金蛛又跑李志颖这边,想要帮他。
“别碰我。”李志颖的阴魂朝小金蛛说话道,“与我精神接触,就如同姑娘被我占有了身体一样,太过刺激了。”
“啊?”小金蛛闻言,精神退了回去,“你的精神还会这样子?”
“不错。”李志颖回答道,“我这阴魂,对女性灵魂,有太多的影响力,不要轻易尝试。”
那花弄月和花弄影为什么会表现得依恋,李志颖已经弄明白了,就是这个原因。因此在遇到主动靠近的女性阴魂,李志颖都会拒绝对方的,避免因为神魂交融而出现太大的问题。
“竟然会这样子。”小金蛛微微愣了一下,然后俏皮的说道,“不过你说不行,我就越想尝试”
“你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吗?”李志颖有些无语道,“不要胡闹啊,孩子。”
李志颖说话之后,便化身过去佛陀,开始修复精神力量。
小金蛛正要过来,但看到李志颖变成佛陀了,只觉得非常无趣,救跑回自己的身体中去了。
过去弥陀经虽然不错,然而修复精神是非常缓慢的。
李志颖只能耐心地一遍一遍地运转过去弥陀经,让自己在不留后患的情况下,慢慢的恢复。
豁然,一道纯粹的念头涌了过来。
李志颖如同一个口渴的人,不自觉地喝了一口,这一口下去,他就感觉到一阵精神。
这是
“这是桃神泄露出来的力量。”王易的声音响起,他神采奕奕,已经恢复了所有的伤势,他朝李志颖说话道,“反复不断的施展灵魂漩涡,加上吴管家的力量反复伤害,桃神的意志力已经消散了不少,所以力量把持不住,就泄露出来了,我侥幸得到一部分,恢复了实力,还彻底的巩固了附体大成的境界,看到你还没修复,就赠送你一些。”
一一
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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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龙抬头简介: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
青春不改,热血依旧!
新书第一章试读:
我上五年级那会,我爸领着我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他便跟我妈离了婚,然后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没出现。
我爸走了后,我妈也失踪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饿死了。
二叔那会还当着兵,隔一两月给我寄来生活费,钱很少,日子很紧巴,因为没钱买衣服,一件旧衣服翻来覆去的穿,脏了也没人洗,跟个要饭的差不多,那时候同学也不爱跟我玩,时间一长,我整个人变得异常沉默,一整天也说不了一句话。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郁症了。
上高中时,我们班有个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长得很好看,特点是皮肤白,说话甜软,这种女生很容易让男生心痒,每天晚上我都是想着她入睡的,有时候还把怀里的被子当做是她,抱着被子睡。
反正对她这种不要脸的想法,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当然,这都是我一厢情愿,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记得快毕业的时候,我从她座位旁路过,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钢笔撞掉了,当时给我吓不轻,赶紧捡起来递给她。
周晴当时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她摇摇头,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她说:“这笔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这支笔,看起来九成新,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但她为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觉得脏。
这话其实很伤人,很伤我自尊,让我当时愣了好久,脸还发烫的厉害,至于这支笔,我最后也没有扔,一直藏在家里,主要是想激励自己,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
高中毕业以后,我没继续念书,选择混了社会,在餐馆洗碗,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像一条狗。就是那支钢笔,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也是时来运转,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结果到第二天,车主的家属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
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但当时的我还小,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
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当然很听二叔的话,当时就想,他全赔了也没有事,大不了从头再来,结果,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很能干,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作用并不大,因为我啥都不会,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并未亏待我,把我列为厂里最大的股东,每年给我的分红也是最多的。
虽然有了钱,但我这人还是没多大变化,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几乎不和别人交流,甚至厂里的人都以为我就是个普通司机。
后来因为业务需要,二叔花五十多万买了一辆中配奥迪a6,因为我比较闲,平时就让我开这辆车送送客户、跑跑腿啥的,别看奥迪a6现在满大街都是,但在当年也算了不起了,绝对是身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