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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点点头,道:“本想陪着婆婆,给婆婆送终的。”
“也一样的要送的。”嬷嬷提醒道,“可不能白养了你一遭,你若是要回侯府,我自然也是会跟着去的,我也想夫人了。”
“那是自然的,生恩比养恩大,阿飞,不会忘。”
紧接着,
阿飞又看着李良申,道;
“我原本想着,送走了婆婆后,我差不多也就成年了,就可以离开陈家庄,去外面看看了,我很小就知道,我是谁的儿子,知道我不姓陈,姓李。
所以,我想去北封郡,去荒漠看看,可惜了,我腿是瘸的,当不了辅兵。
我又想着,在北封郡看看,走走,然后再去燕京看看,走走,不管怎么样,既然知道了自己姓李,总得比别人多看看这世道上的风景,一门心思地埋头过日子,总觉得,会是一种缺失。”
李良申蹲下来,撸起阿飞的裤腿。
嬷嬷开口道:“婴孩时受的伤,还中了毒,我刮去了毒,保下了他的命,那块地方的筋脉,先天被毁,药石无用了。
说不得,连习武,也麻烦。”
“侯爷也不是高手,照样可以统御大军。”李良申说道。
“侯爷是因为曾受过伤,侯爷的练武天赋,本该极强。”
“这孩子,也是受伤,无碍的。”李良申站起身,问道,“可曾读过书。”
蜷缩在门口的老儒生马上举起手,
喊道;
“读过,读过,读书写字,诗词歌赋,我都教过,不说是全才,但基础肯定扎实,您瞧瞧,他眼睛里哪里有半点村户娃儿的混沌?”
李良申闻言,点点头。
读过书就好,以后,就省事了。
武功什么的,真的不重要,侯府不缺高手保镖,也不会缺猛将。
当然了,
就算没读过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先前这孩子对自己的那一刀就说明,有这个心性,足矣。
换句话来说,
其实心性,才是最重要的。
坐那个位置,
你可以蠢,你也可以笨,你甚至可以天真,也可以浪漫,
这些有的没的,你都可以有,
可唯独不能缺的,
是——狠!
蛮人是狼,荒漠里的狼,你不够狠,狼就不会畏惧你。
“婆婆,我想去看看,我想去问我爹一些事,有些东西,在我心里,憋了很久了。”
你说他是不想继续在村庄里过苦日子了,想去荣华富贵,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之常情。
你说他是想去求一个意念通达,问自己的父亲一些事情,也是理所应当。
不想养自己,为何还要生下自己?
他其实一直在思索,思索自己的未来,思索自己的出路,思索自己的以后,所以,他想求个明白。
阿飞转身,看向躺在床榻上的陈仙霸,
道;
“跟我走吧。”
这是发小,
铁一般的发小,
他对自己好,纯粹是脾气相投,不带半点功利。
老儒生马上扬起脖子,他心心念念所求的,不就是自己看中的这个娃儿,有一份更好的出路么!
现在,
要成了!
陈仙霸笑着摇摇头,
道;
“不,我不跟你走!”
“………”老儒生。
这一刻,老儒生恨不得对李良申喊道:剑来!
赶紧给老夫捅死这王八羔子!
阿飞对此并不意外,道;
“你还是想去找平西侯爷?”
“对,我说阿飞,你小子在陈家庄,都是由我罩着的,我跟你去镇北侯府,岂不是变成你罩着我了?
说不得,我还得给你下跪行礼,喊你一声小侯爷,然后别人知道我和你的关系,对我也会热情殷勤一些。
但,
不对啊,
我陈仙霸,
啥时候要靠这样去过日子了啊?
嘿嘿嘿,
你且等着,
日后啊,
等我在平西侯爷手下混出个人样后,再来找你,那样,才有意思。”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独属于自己的路。
陈仙霸愿意和阿飞当朋友,是因为阿飞,他和其他孩子不同。
而阿飞愿意和陈仙霸当朋友,也是同理,不仅仅是为了那几锅鱼汤。
陈仙霸是个顶天立地的……少年郎,
所以,
他觉得同样出身于黔首的平西侯爷,才更符合自己对未来,对男子汉的想象。
阿飞对李良申道;
“可以送我这朋友去晋东平西侯府么?”
李良申点点头。
阿飞转而对陈仙霸道,
“送你去投军,不会和平西侯爷打招呼,你父母这里,我可以留下一笔钱的,他们养老,也不用担心的。”
“成,银子就当我欠你的,以后我拿军功赏银来还!”
阿飞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道;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很想对你说,我家,很有钱得,我可以天天大鱼大肉的。”
这是阿飞,隐藏在自己心底好几年想要炫耀出来的话。
而这时,
嬷嬷开口道;
“镇北侯府的男人,顿顿粗茶淡饭,连侯爷,也不例外。”
“………”阿飞。
要不然怎么会镇北侯爷入京城,一口气连点了好几只烤鸭呢?
之前,没人告诉阿飞这件事。
因为世人,真的不相信,百年镇北侯府,日子会过得那般的清贫。
阿飞挠了挠脑袋,
叹了口气,
往床边一坐,
道:
“忽然,不想回去了。”
第四百五十四章 姐弟相逢
燕京城;
大燕的官员,是有休沐的,但大燕的皇子,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定假期的。
当然,你也可以歇息,你歇息除了你老爹,别人也没办法惩戒你;
但说白了,
这天下本就是你们姬家的,
你们姬家人自己不上心那是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姬成玦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下衙了,可以回去了。
其实,户部已经被他改造过了,老资格却又肯闷声听话不作妖的,就搁置在一边,自己喝喝茶看看邸报去;
敢冒头咋呼的,早早地就被姬成玦发配了出去,在自家这一亩三分地上,姬老六可谓手段无比狠辣,要知道,其为了入主户部,可是接连整倒了两位户部尚书。
现如今,从一个角度来说,就是他姬老六的基本盘,任人唯亲;
但换一个角度来说,户部上下的运转,可谓极为流畅,这对于应付眼下大燕近乎崩溃的财政局面,确实是一股助力。
底下人会办事,效率也高的话,自己这个上司,其实才能得到真正的清闲,事必躬亲这事儿,就是自己老子,也办不到,否则也不会仿照乾国制度在燕国也弄了个内阁,将一部分权力下放。
以往,就算下衙的时辰到了,姬成玦也会多留两个时辰,不是为了装样子,而是你真要忙的话,总能找到事儿做,另外,宫内太子那里,想要做什么事儿都不可能离得开钱粮也就离不开户部,自己还得随时准备入宫去商议事情。
但今日,
姬成玦没加班? 到点了? 就走出了户部衙门。
依旧是张公公驾驶的马车? 只不过不是回王府,而是出了城。
刚出城,一队早就候着的王府护卫自然而然地跟上。
驾车的张公公忍不住回头对坐在车内的姬成玦道;
“主子,咱就这样去迎,合适么?”
姬成玦不以为意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可是? 太子没来呢。”
“他不来? 我就不敢来了么?”
“主子? 您是知道的,奴才不是这个意思。”
“这事儿,能瞒住很多人? 却又注定很多人瞒不住,甭管我去不去,别人事后肯定清楚我是知道的。
既然如此,
我还要装作不知道干什么?
我大部分的家底? 在大婚那日就已经显现出来了? 一套遍及大燕的情报眼线? 知道这事,是情理之中。”
“可知道归知道,主子您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出来迎着,会不会……”
“百年来,李家是我大燕基石,自皇爷爷那一辈以来,更是成了我姬家最为依仗也是最为亲近的家族。
李家的小侯爷,呵,是小王爷了;
于情于理,
我这个同辈的哥哥,都该去见见的。”
“主子,奴才的意思是,有些事儿,好像难得糊涂为好一些。”
张公公帮姬成玦操持很多事,很多时候,他其实是一个参谋,而非一个单纯的奴才。
“入秋后,两王两侯入京,一切,也就会盖棺定论,现在,大家伙反正已经明牌了。
我的境遇,不会因自己这次出来见了而变差,也不会因此而变得多好。
既然如此,
还是见见吧,
我好奇。”
“主子这番话,让奴才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郑侯爷。”
“哈哈,姓郑的若是在这里,他肯定也会去看的,他这个人啊,就是千金难买他乐意。”
“主子,您说,也是奇了怪了,他李良申为何要特意从三石郡绕路过燕京?难不成是故意向大燕宣告他们的世子找到了?”
“不是,李良申擅离职守,于情可说,于理不合,但情理尚可中和。
但这里头,得有一个度。
他终究得过燕京的,确切地说,他得留在这里,然后,这个人,还得交接好,让另一位,将其带回北封郡。
他脾气是不好,好像,用剑的人,脾气似乎都有点臭。
但到底是京畿驻守大将,不可能太任性的。”
“若是这般,主子觉得,会是谁来接他?是镇北王府的其他高手,亦或者是,干脆再来个总兵?”
“不好说,不好说啊。”
“很难想到,会有主子也猜不准的事儿。”
“这马屁,不走心了,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事事都算得清楚?
就是那姓郑的,多么精明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