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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走后,
李富胜、李良申、李豹的那个儿子和女婿,就不会再认自个儿是镇北军了。
留下的这几个义子里头,也不会再真的死心塌地了。
真就一藩镇了,就一藩镇了。”
李梁亭深吸一口气,
攥了攥拳头,
继续道:
“但我觉得值,我觉得,看着眼前这座京观,我觉得,很值啊,过阵子,我下去后,在地下,我爹再追着打我骂我,我都能笑着去挨。
实在不行,
还能去找家祖么,我是不信,家祖当年立下大功,开侯府镇蛮族时,会想过日后要造反的事。
我爹,可能没那么纯正,但家祖,必然是个忠良。
行,
就这么定了,
下去后我爹要是对我喋喋不休,我就找更大的去和他说道。”
田无镜开口道:“你后悔么?”
“无镜,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
“你现在,可以问。”
“不,我不问,因为我还想多活几日回去交代好后事,要是没撑到回家,信不信你那老嫂子,逢年过节上坟烧纸时,都得老畜生长老畜生短地一年一年地骂个没完没了。”
这个问题,
哪怕是关系最为亲近的平西侯爷,也没敢去问过。
无他,怕被打。
“不过,无镜啊,你说悔不悔的,其实没什么意思,毕竟,哪里有空去寻思着后悔不后悔这种事儿啊?
没这闲工夫。
唉呀,
也得亏咱们仨,都没这个闲工夫,这才能一口气闷着,一路往前走,总算是,走出了个样子。
现在,
只求后代子孙能争气了。
最好,能在三代之内,将这天下一统。
我是对那小六子有信心的,那么像豪儿哥的一个孩子,他当皇帝,假以时日,不会比豪儿哥差的。
我儿子,不也留下来了么,他乖,不够小六子玩儿的,就算加上你那老嫂子和我那闺女。
哎呀,别看我那闺女厉害得很,但那会儿小六子不是皇帝,现在,是皇帝了,手段,就不同了。
我镇北侯府这点家业啊,迟早得被那六子给算计一大半去,能留个藩镇的架子就已经算是够给他李伯伯面子了。”
本身,
灭了王庭,断了蛮族崛起气运,也就是相对而言,降低了李家的地位和作用。
“我就担心,那个郑凡,无镜你到底想过没有,豪儿哥早早地驾崩了,我呢,眼瞅着也快了,你呢,也打算走了。
咱们仨全都走了,
嘿嘿,
那姓郑的,可不是得翻了天了?”
“他答应过。”
“答应过什么?”
田无镜伸手指着身前迎风招展的黑龙旗,
道:
“这面旗,不会倒。”
“啧啧啧,啧啧啧,无镜,等我回去后,多熬个几天,我一定得熬到京城里来消息,要是赵九郎真的死了。
我会嫉妒死你。
郑凡,可是我北封郡人氏!”
站在镇北王的高度而言,
有大能为者,不算什么。
有大能为,且依旧保持着赤子之心,这才是真正的难得。
一个家族,如果能扶持出这样一个人崛起,那将是这个家族绵延的保证。
否则,你扶持上去一个政客官僚,人上位后,再把你给卖个好价钱,这有什么意思?
田无镜看向李梁亭,
道:
“悔么?”
“悔啊,倩儿也悔,呵呵,他娘的,早知道,就早早地抓那郑凡做我女婿了,其实我是有机会的,是吧。
啧,其实我一直后悔一件事,那就是把倩儿送进了京。
我当时想着,他姬老二,说不得是有机会的不是。
我想着,我什么都不做,我什么也不说,你田无镜,撑他一下,他太子的位置,岂不是就彻底坐稳了?”
“你还是他岳丈,不也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么?”
“我不好意思啊,真的不好意思,唉,主要还是我信豪儿哥,信陛下,可以抉出一个,对大燕未来,最好的一个皇帝。
否则,咱们仨辛辛苦苦折腾了大半辈子,没个能撑事儿的人接手,岂不是全都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但凡他们两个,稍微有一点私心,
姬成朗的太子之位,将稳如磐石!
这,其实也是太子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他本拥有一切,龙椅,也是唾手可得,可偏偏,他本该有的依仗,却没一个真的伸出过手去搀扶他一下。
没错,闵家的遗产确实丰厚,姬老六也智近乎于妖,但在两位王爷面前,他依旧是个鹌鹑。
“行礼吧,耽搁太久,追那稚都麻烦。”
“你不早说,我还想多耽搁一会儿让那可怜的小王子多跑远一点呢,呵呵。”
李梁亭举起手,
大喝:
“跪!”
“唰!”
“唰!”
祭坛下方,
全体镇北军士卒单膝下跪。
没有司仪唱礼,
没有太监宣旨,
没有慷慨激昂,
唯有这荒漠上的风,
吹过京观头颅间的缝隙,奏响那真正意义上的鬼哭狼嚎之音。
但,
足矣。
祭祀结束,
田无镜走下祭坛,
貔貅,主动地靠过来。
它知道,它将要跟着自己的主人去何方,它有一些遗憾,遗憾于没能得到平西侯爷胯下貔貅同样的靓丽甲胄。
田无镜翻身上马,
随即,
八百镇北军骑士出列。
他们,都是家中无老无子,俗称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洒脱汉。
坐在貔貅上的田无镜,背对着身后的李梁亭,挥了挥手。
随后,
貔貅奔起,八百骑紧随其后,向着西方而去。
李梁亭脸上,没有离别的悲伤,唯有笑意。
他是真的高兴,
因为他清楚,田无镜向东回去,要么,继续将自己封锁于侯府深院,承受孤寂,要么,自尽。
死,不可怕,李梁亭相信,田无镜,绝不会怕死,但那种生不如死,才是人世间,真正的酷刑。
现如今,已经是最好的局面了,也是最适合离开的时候;
该落幕的落幕,该结束的结束,该走的,也可以洒脱地走啦。
自今日起,大燕再无靖南王!
镇北王爷将双手缩入衣袖,
像是个北封郡的富贵老头儿一般,
依靠在黑龙旗旗杆上,
看着西边不断远去的飞扬尘土,
用不大的声音,
轻轻喊了声:
“无镜,走好。”
第五百二十九章 大捷拌饭
葱切碎,放碗底,盖上热腾腾的米饭,加上一大勺猪油再淋上酱油,随即充分地搅拌,最后,配上一碟咸萝卜干、腌生姜上桌。
郑凡拿起勺子,舀了一口,送入嘴里,香气四溢,极为满足。
只是,第一勺下去,第二勺,就得先停停了。
郑侯爷承认,如果是行军打仗的时候,来这么一大碗猪油拌饭,那绝对是做梦都要笑醒的事,只可惜这平日里,他郑侯爷肚子里本就不缺油水,直接干这碗饭,还是会很容易觉得腻。
反倒是对面两个桌子上几个力夫打扮的汉子吃得那叫一个香甜,
哦,
对了,
还有坐在自己旁边的樊力,“咣咣咣”的一大碗猪油拌饭就见了底。
然后一擦下巴,
委屈巴巴地看着自己这个主上。
郑侯爷笑了笑,对那边正在忙活的女人喊道:
“再来三碗。”
“好嘞!”女人麻利地开始准备。
樊力露出了满足且期待的笑容。
这里,其实都算不得一个门面,只能算是街面上的一个巷子,行子靠墙两侧摆着桌椅,一个女人在那里操持着这门营生。
“好吃么?”
郑凡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剑圣。
剑圣细嚼慢咽,道:
“可以。”
“嗯。”
郑侯爷既然问了人家,自己就又吃了一勺,好在这腌生姜清脆爽口,可以压一压油腻气。
坐在郑侯爷后头一张小桌上的,是一个老者,老者面前摆着一壶酒,一碟花生米,一碟茶干。
讲究的是,老者身侧,还有一个小屏风一样的东西作遮挡,素净是素净了,却怎么着都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且老者每砸吧一口酒,就要摸一把自个儿的山羊胡须,微微摇头或轻轻点头,仿佛红尘之事早已看破又像是刚刚又参悟了某些天地道理。
这种神情,郑侯爷可谓是见得多了。
在奉新城时,也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说平西侯爷喜欢出来吃侯府附近的一家汤饼子,所以后来每天都有不少“怀才不遇”亦或者“胸怀大志”的读书人亦或者所谓的异士就在汤饼子店里,一边吃着饼一边不停地做这种动作。
只不过郑侯爷这个人比较懒,没那个心思去学秦孝公勾搭商鞅亦或者是学刘备三顾茅庐,他出来打牙祭就是为了打牙祭,至于招揽选拔人才这活儿,基本都是瞎子在打理。
所以,那帮人真的是在做戏给瞎子看了。
这饭,郑侯爷是真吃不下了,太瓷实,料也足,他担心再吃下去闹肚子,这具身体啊,现在已经是五品高手了,但只要不是在打仗的时候,依旧显得有些娇气。
这时,何初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大锅的米饭,帮忙架在了小炉上。
女人拿出帕子,贴心地帮何初擦拭额头的汗珠。
是的,
何初成婚了。
娶的,是宗室女子。
但并非什么嫡亲宗室;
虽说姬家的皇帝现在是独掌大权,断不至于使得姬家人落魄得和郑凡身边坐着的剑圣小时候那般,但子孙繁衍之后,就算是宗室,一些远亲的,其实和寻常人家,也没太大的区别了,无非,就是在族谱上还能扒拉个名儿而已。
但既非权贵也非官僚。
先皇在位时,收宗人府钱粮之权责移交户部,本就是一种掘宗室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