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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好休息,大恩不言谢,下次我亲自帮您偷酒去。
来,
阿铭大人,
我亲自送您老进棺材。”
……
薛三极为兴奋地去了正屋院子,但却扑了空,因为主上并不在这里。
而郑凡,此时走入了天天的院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自私的一面,郑凡也从不掩饰自己的这种自私,在公理和私人关系的二者之间,他向来是帮亲不帮理。
这几年来,一遍遍地喊着儿子,二者之间,到底不是那种所谓的父子关系,不好说。
但不可否认的是,所有魔王里,救自己命最多的,就是自己这个儿子。
没他的存在,
自己可能老早就在战场上被冷箭射死了。
前不久在望江江面,没魔丸最后的爆发,自己也活不下来。
可笑吧,
明知道儿子最想要的是亲爹暴毙,
可问题是,偏偏是他一次次拯救了亲爹,呵呵。
不看儿子面子上看救命恩人面子上,郑凡都没办法对魔丸的“拒绝”无动于衷。
其实,以前魔丸的小手段,他不是不知道,但那只当是孩子脾气,这一次闹出来了,站在郑凡的角度,是出格了,也意味着事情的性质,变了,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当个不负责任的爹了。
推开屋门,
天天此时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郑凡压着脚步走近,
天天睡得很乖,在其枕头旁,还放着那块红色石头。
郑凡的目光挪动,
伸手,
轻轻掀开了身侧的床帘,
在那个角落里,坐着一个黑漆漆的婴孩。
他背对着自己,坐在床的角落。
看到这一幕,郑凡忍不住笑了。
在床边坐下,伸手,虚摸了摸魔丸的后背。
魔丸不回头;
郑凡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魔丸的脑袋,没敢大幅度,怕直接戳进去了。
“好了,我错了,我向你道歉。”
魔丸不为所动。
“是我不好,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其实,不仅仅是这辈子,你救了我好多次,上辈子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是靠你养着的。”
上辈子漫画工作室里,《侏儒薛三》《砍柴人樊力》等是扑到姥姥家的作品,其余的,也就勉强不算亏,人气最高的,真正支撑着漫画工作室运作的,还是《魔丸》。
“挺可笑的,啊,我说的是我;两辈子当爹,人家是儿子喊着坑爹,我呢,是两辈子爹坑。
可能,是我太贪心了,我反思,我检讨,在其他事情上,无所谓,但涉及到你时,我该好好思量的。
其实,日子现在也不错。
住着大院子,身边,也有很多兵马保护。
现在,也算是人上人的生活了;
干儿子有了,亲儿子更是早就有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就算不满足,也应该向其他方面不满足,而不应该仅仅是成天到晚地盯着肚皮上瞎折腾。
这世上,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下次,虞化平再跟我秀他孩子,得,他要比亲生的是吧,我就把你带过去和他儿子玩一玩,看看到底谁的儿子更棒。
这事儿,我就不纠结了,也不想了,等瞎子回来,我会跟瞎子说,让他不要再向着这事儿去使劲去想辙了。
一个天天,可以了。
咱爷俩,就像以前那样过下去,成不?”
魔丸依旧不动。
“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咱们俩,才是真正的家人,哪怕你一直很恨我,我也知道你恨我,但我这么毛病估计这辈子都改不了了,遇到事儿时,第一反应还是喊儿砸。
呵呵……”
郑凡伸手,揉搓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起身,看了看依旧坐在角落里背对着外头的魔丸,忽然眼眶有一些湿润。
用力眨了眨眼,郑侯爷走出了天天的卧房,将房门,轻轻地关上。
站在院子里,
抬头,
月明星稀,
郑侯爷一伸懒腰,
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虎头城的那个初醒的夜晚;
自己,
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
屋子里
天天睁开了眼,
小家伙其实早就困得很了,但这会儿依旧强撑着没睡,他爬向了床的角落,伸手,轻轻抱住了魔丸,却因为魔丸是虚体,天天一个平衡没把握好,整个人栽倒在了床上,但很快又爬了起来,继续虚抱住。
“爹爹认错了哦,姐姐就原谅爹爹吧。”
魔丸转过身,看着天天。
“其实,我也挺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的。”
天天咧开嘴笑了,
继续道:
“嘿嘿,然后我就可以骗弟弟、妹妹说,龙椅是这世上最好吃的沙琪玛。”
第五百五十九章 进军
在这个夜晚,三儿最终还是找到了主上,也将要说的话都说了;
满怀期待的三儿没能等到自己身上气息“嗖”一下子上窜的快感,只得到了主上三个字的淡淡回复:
“知道了。”
也没多少失望,更没太多失落,三爷到底还是那个三爷;
铁杵都没他那活儿耐磨,更何况心志?
跟主上告别,
挥一挥衣袖,
三儿骑着马出了奉新城。
接下来,
魔王们需要布置和面对的,是来自雪原极北之地的“宿命对决”,姑且,算是吧。
………
郑侯爷小小的睡了一觉,睡得时间并不长,醒来后,脑子有些昏沉沉的,喉咙有些痛。
他的身子本就没好利索,昨晚跑出去吹了凉风,外加心神也受到了一些刺激和波动,总之,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他这位五品小宗师境界的大燕平西侯爷,再度感冒了。
在这一刻,郑侯爷甚至有些想念战场时的日子,自己的精气神在战场氛围下能自然而然地调高到极致,这点感冒,压根就不算什么;
可偏偏在家里待着,骨头就即刻顺势松软下去,各种小毛小病的就赶上门来折腾人。
洗漱之后,郑凡走向天天的院子。
他在家时,早食都是和干儿子一起吃的,在燕京城时郑凡就感慨过自己想干儿子了,这话真不作假。
娃儿乖巧听话懂事,长得还可爱,怎能不让人稀罕。
进了屋,看见天天正在那里收拾着书,因为干爹习惯性睡懒觉的原因,他起床后得先做功课,现在,应该刚刚结束。
何春来在小院儿里已经架起了锅,准备早食。
他其实早就外放出去不做厨子了,但马上要跟随郑侯爷出征雪原,倒不如将先前手头上的事给落一落,先将老活计捡起来热热手。
还有一个人,也在这里。
那就是公主熊丽箐。
她正坐在小板凳上,掰着馍。
时不时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天天,眼角带着笑,询问着一些东西置备好了没有。
和昨晚的失魂落魄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过,她在这里,郑凡并不觉得奇怪,她不在这里,才觉得奇怪。
皇宫里长大的女人,哪里会允许自己真的去怄隔夜的气。
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不能说没有,但真的是过于稀有,想当林妹妹也得先看看你身边的那位到底是不是宝哥哥。
郑侯爷不是皇帝,但在晋东之地,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更显然的是,郑侯爷和宝哥哥,真的没什么可比性。
熊丽箐发现郑凡来了,扭头看了过来,带着甜蜜的笑容;
这个男人,昨晚没来安慰自己;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男人,在大婚之日,她选择跟着她离开了楚国。
但他又是个薄情的男人,哪怕平日里在家,他总是那么和善,看似很好说话,但那只是骨子里自私和阴狠给自己披上了一层装饰用的皮。
只不过,换个角度来想,当初的屈培骆不是比他踏实么?
但谁叫自己看不上呢。
无论是过去的屈培骆还是眼前的这个男子,亦或者是现在,两个放在一起,她还是会选择眼前这个。
路,是自己选的。
她清楚,她敢怄气,敢故意将自己藏在院子里不出来见人,那这个男人就能在第二天的午后去如卿的小院儿听曲儿,后天,四娘就回来了,大后天,他就直接带着干儿子出征了。
以四娘的手段和在后宅的威望,要是自己继续不识趣儿地憋门自闭,那下半辈子,就得做好和青灯古佛相伴的准备。
但很显然,公主没那个想法。
要礼佛,楚地不行么,非要来晋地,难不成晋地更容易成佛?
“夫君。”
“嗯。”
郑凡在旁边小板凳上坐了下来。
“父亲。”天天向郑凡行礼,然后也坐了下来。
“来,吃我这一碗就好了。”公主见天天也在掰馍笑着说道。
天天开口道:“给父亲掰哩。”
“别掰了,你们俩吃泡馍,我吃面,春来,待会儿给我下碗面。”
“好的,侯爷。”
肉夹馍郑侯爷吃得香的,但泡馍,他真不习惯这一口。
郑侯爷吸了吸鼻子,公主见状,忙问道:“身子着凉了?”
“有点儿。”
“那还是将身子养好了再出门吧。”
这年头,感冒可不是小事儿。
“耽搁不得。”郑凡说道。
“待会儿我去给夫君煎点药。”
郑侯爷笑着点点头。
泡馍好了,天天吃得很欢快,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啥都香。
公主吃得挺文气,
郑侯爷等到自己的面条上来后,喝了两口加了辣子的汤,顿觉鼻子通气儿了,吃得也叫一个畅快。
用过了早食,天天对郑凡道:
“父亲,虎子哥说今天带孩儿去跑操呢。”
“跑操?”
“就是围着府里跑呢。”天天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父亲不是说,要带孩儿出征么?”
“行,你现在可以去找他,但刚进了食,得过一会儿才能跑。”
“是,父亲,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