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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是脸皮,嘴巴的那一块位置,被箭矢射穿了过去。
忍着剧痛,覃大勇将箭矢拔出,身边有袍泽接替了他的位置杀敌,覃大勇则背靠着城垛子蹲下来。
他现在很疼,感觉自己半张脸都已经烂掉了,可偏偏不能喊疼去发泄,因为这样会更疼。
“自己下去找军医包扎!”
什长对覃大勇喊道。
覃大勇摇头;
什长对着覃大勇的肚子就是一脚:
“滚他娘的下去,少了你一个楚奴也打不上来,快去!”
覃大勇只得点头,匍匐着身子走到城墙背面,那边有民夫在候着,当即一个民夫就搀扶着他下去。
等到了军医帐篷那里时,那个先前搀扶着覃大勇过来的民夫喊了一个数字,旁边一个书记官做了记录,民夫马上又折返回去继续寻找伤员。
晋东军民,闻战则喜,在此时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无论是正兵辅兵还是民夫,都在为自己的军功努力着。
另外,晋东军的战场救治体系,是四娘亲自建立的,以前在翠柳堡时每次打完了仗,都是由四娘帮忙处理伤口和缝合;
其实,每个军队里,都有军医这样的职务,但晋东军,是最为专业的。
充足的后勤医疗保障,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绝对值,且是超值。
“会有点疼,你忍着点儿。”军医检查了一下覃大勇的伤势说道。
覃大勇点头,同时眼神示意自己没问题。
然后,
“啊!”
覃大勇这一脚,又牵扯到了伤口,
马上又更疼:
“啊啊啊!!!”
终于,消毒流程结束,军医帮覃大勇把脸上的口子包扎了起来。
“事儿不大,放心。坐休!”
覃大勇已经大汗淋漓,只觉得楚奴比起眼前的军医官都要可爱得多。
这时,又有一个被砍伤的士卒被民夫抬了过来。
刚给覃大勇治疗好的军医官走向了他,
然后,
在覃大勇的注视之下,那位兄弟也:“啊!!!!”
消毒,止血,上药,这一流程下来,可以让很多会因感染而死的士卒保下命,也能让本会残疾的士卒又更多的机会重新回到战场。
只不过,这流程上,肯定是比较简单粗暴的,不可能跟在家里看郎中时那样和风细雨。
事实上,很多军医都是在战时被征召过来的郎中,有些身上也是有标户身份,不过平日里也能在医馆坐值;
所以,平日里面对病人需要和风细雨的他们,在此时,似乎也得到了一种莫名的宣泄与畅快,看着士卒们痛叫,一个个的脸上竟然还时不时的露出笑意。
覃大勇捂着自己的脸,他已经被安排了坐休,就是军医官认为你现在最好先休息养伤,最好不要去前线;
而一旦前线战事吃紧,这些“坐休”的伤员,则会接到命令重新上阵,命令没下来,就意味着前头问题不大。
覃大勇找了处铺着白布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会儿,他脑子里不是什么箭矢再偏移一点就正中自己面门的后怕,反而有些庆幸,自己已经娶了婆姨。
也不知道现在俩弟弟在哪里,还好么?
旁边不远处,一名正在被急救的士卒眼瞅着就要不行了,他的伤口太大,血根本就止不住。
“有什么要说的?”
军医官把自己的耳朵贴过去,想听他的遗言。
伤兵嗫嚅着嘴唇,
张着口……
……
拉二胡的老头儿张了张口,
一开始声音无比沙哑,开不了口;
渐渐的,声音终于发了出来:
“摄政王爷可知大夏天命?”
郑凡笑而不语。
“王爷,按照天命,大夏将兴,天下将入新鼎,你可知自己,已经逆势而行?”
郑凡看着那个老头儿,
道:
“那原本的势,是什么?”
“燕、晋、楚、乾,都将被颠覆,新的大夏,将重新崛起,违背大夏誓言者,将遭天诛!
王爷若是能回头是岸,顺天意而行,可保荣华天庇,子孙绵延,福康永续。
若继续一意孤行,必为天地同弃!”
他说的,是预言。
“你到底是谁?”郑凡问道。
“我等乃顺应天道之人,特来借此机会,规劝王爷;
天意,不可违,纵逞得一时,又岂能逞得一世?
王爷已经行逆天之举,天下格局,已被您搅乱,当及时收手,还天命以体面,天命,也将给王爷以体面。”
“唉……”
郑凡叹了口气。
“王爷已被困入瓮中,天命让我来,助王爷脱困,且赐王爷顺天命行大义之契机,王爷,自当珍惜啊。”
“可是,你口中的所谓天命,在孤眼里,就跟你们先前唱的台本一样;
空洞,
乏味,
没丁点儿的意思。
这台本,着实稀烂,孤,真的是听不下去啊。”
“王爷的意思是………”
“大虎,传令!”
“喏!”
刘大虎一刀,砍断了大铁笼子的锁链,笼子被打开,一群鹰隼飞出笼子,直冲云霄,而后四散,它们的飞行速度极快,而且,外围本就有其他鹰隼在盘旋,隔着老远互相呼应后,消息,传递得更快。
在天上翱翔的鹰隼眼里,
下方苍茫大地,
一道道黑色的洪流,宛若悄然间苏醒的条条巨龙,正以雷霆之势,向着镇南关的这面王旗,奔袭!
院内,
王爷双手负于身后,
没去看那个老头儿,
而是目光微微斜举,望向天幕:
“笔在孤的手中,又凭什么要乖乖坐着听你来唱戏?
这台本,不,这天命,
孤,
为何不能亲自来写?
正好,
就先用这五十万大楚精锐,
为我润笔!”
第三十八章 决战
五十万大楚精锐之鲜血,
入吾砚中,
为我润笔。
这番话,还真没有去打什么腹稿,也没去刻意地拔高什么;
纯粹是因为这个老头所说的话,实在是过于可笑,也过于荒谬,乃至于听戏之前,郑凡都没料到会是这般低端到令人牙酸的劝降。
故而,这番回应,也是满满顺手为之的随意。
瞎子双手掐印,精神风暴释出,刹那间,老头儿身上的白雾消散,整个人昏厥了过去,那三个不明所以的游歌姑娘赶忙去照看老头儿。
她们,只是个传话筒而已,甚至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来做什么的。
郑凡叹了口气,
看向四娘,
问道;
“按理说,这会儿我应该雄赳气昂一些,可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勉强。”
四娘妩媚一笑,道:“主上这话,应该在晚上说才是。”
旁边瞎子与阿铭,都不自觉地撇开头,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有些玩笑,可以随意地开,有些玩笑,是绝不能参与的,否则,真就是三品无望了。
对着自己的媳妇儿,王爷也没觉得这话被冒犯了,反而道:
“没办法啊,责任嘛,不能行的时候也能强行地压上去,毕竟自己应该做的,不是么?”
“爷辛苦了呢。”
“哈哈哈。”
老夫老妻的打趣儿,到此为止;
郑凡扭了扭脖子,撑开双臂,
道:
“不着甲了,穿王服吧。”
按燕制,册封爵位时,往往会带去相对应的朝服,也就是大礼仪场面时所需要穿的正装,对于普通的勋贵而言,这一套衣服,就是传家之宝,无比神圣。
郑凡自然也是有的;
从先帝册封他为平野伯到平西侯,每一次册封,宣旨太监都会带着朝服送过来,这里的一套衣服,并不是指的就“一件”,而是分好几件根据时节、场合所需。
封摄政王时,姬老六也让宫里绣衣宫给自己特意设计制成了一套;
只不过郑凡因为有四娘在身边,不缺衣服穿,再加上越是尊贵的朝服,因满载着寓意和尊贵,所以舒适度上很差。
也因此,郑凡平日里所穿的各式蟒袍什么的,都是四娘给自己织绣的;
贴身,舒服,透气,当然,不缺尊贵。
“以前总觉得,礼数这类的东西,都是累赘;形式上的玩意儿,都是负担;
现在想想,还是以前的自己太过年轻,累与负担,有时候得主动去背负起来,这才是真正的不容易。
这些年,
一路走来,
我说过太多鬼话,也许下过很多宏愿,骗过不少人;
可那些被我骗的人,敌人还好,自己人的话,其实有不少是心甘情愿地被骗的。
老子脑后有反骨,几乎就是明摆着的事儿;
头两年刚苏醒,演技自以为精湛,实则生涩得很。
先帝曾给我一块牌子,让我没事儿做时可以去湖心亭看看三皇子;
老镇北王在御花园里请我吃烤羊腿,问我问题,我自以为回得精妙,但人家过后马上就想把我要回到镇北军里去?
真的只是看我是北封郡人氏就惜才了?
老田最早时,也是在故意地磨我的性子。
呵呵,
都是千年的狐狸,我却拉着他们显摆似的聊那聊斋;
等自己坐了王座后,再回头看,才觉得自己当年,还是有些嫩了点。
感谢他们当年的不杀之恩,
今儿我郑凡,
给先帝一个面子,
给老镇北王一个面子,
给这些年来,跟随着我出生入死的燕地儿郎一个面子,
给这大燕,
一个面子!”
四娘端着王服过来,帮郑凡更衣。
摄政王的王服,早就脱离了藩王蟒袍的范畴,制式上,大部分都是沿袭着大燕龙袍的规制,连龙椅都舍得同坐的姬老六,自然不会吝啬一套衣服。
王服主体是黑色,绣着金龙,配合着王冠,自有那么一股子威严之气流露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