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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和下棋对弈一个道理,一直和高手下棋,你的水平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的,你们自己掂量掂量吧。”
“奴不敢有丝毫异心,奴经常交往的那几家聚落,也不敢有丝毫异心,这一点,奴可以拿脑袋担保。”
“熊烈。”
“奴在。”
“我不认为你是个野人,实话跟你说了吧,我麾下,蛮族最多,正儿八经的燕人,反而没多少,我这人,不分蛮夷贵贱,只要愿意为我效力,我都等同视之。
但丑话我得说在前头,我虽然不会像晋人那样,时不时地进山剿杀野人。”
“奴代山中野人诸多聚落,叩谢大人大恩大德!”
“哎,不急,不急,我话还没说完,想不被我视为眼中钉,那就得按我的规矩办事。”
“大人的意思是?”
“纳贡,抽部落勇士为我部曲,质子入盛乐城,这三项,少一项,都不可以。”
“这………”熊烈。
“怎么了,是不是后悔了?”
“奴……奴不敢。”
“行了,叫你的人准备着吧,别万一秃发承继忽然发了疯,你总得替我抵挡个一时半会儿。”
“奴遵命!”
熊烈退下召集手下了。
郑凡则看向瞎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这身兽皮毯子,道:
“我觉得这毯子换成雪狼皮的,更能衬托出气质来。”
“主上所言极是,虎皮太糙了,狐皮太娘了,雪狼皮,感觉恰好,属下日后会留意的。”
“嗯,好。”
“主上这是打算收服秃发家了?”
“先看他上不上道吧,其实我还是看上他的族兵,谁叫咱兵少呢,那一千靖南军还得还回去。
就是辛苦你和阿程了。”
部下人马这般繁杂,又是蛮兵又是刑徒兵又是晋人溃卒又是地方豪族兵,可预见地不久后,还要有野人。
说实话,凡是搞这种大杂烩的军阀,最后都死得很惨。
也就只有在那些西方英雄魔幻电影里才能动不动就集结各族兵种取得个胜利。
但梁程的练兵本事以及瞎子的洗脑功夫,郑凡是信任的,到底是专业的。
“主上放心,这些都不是难事,等一切就绪后,大家也能各司其职了。”
“嗯,我也是这般想的。”
说着,
郑凡双手交叉放在腹前,
眼睛微闭,
“我先睡会儿。”
“那属下就先下去传信让他们提前到今晚发动了。”
“嗯,这样最保险。”
“主上晚上想吃什么,属下让人去准备。”
“不急的,一时半会儿,秃发承继是不会来拜访我的。”
“最好是这般。”
“他要是早早来了,那以后就让他早早下去。”
………
“燕国的贵人,说是让我去拜访他?”
“是的,族长。”
秃发素跪在秃发承继的面前禀报道。
“好,我知道了。”
“族长,那您是现在去?”
“不急,他既然说是要我去拜访他,哪有上门拜访不带见面礼的道理。”
说着,
秃发承继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三个弟弟,这三个弟弟都是族中的勇士。
“南面和西面的城门,本就在我们手上,吩咐下去,今晚大开城门,点燃火把,这件事,老四,你去办。”
“是。”
“老二,老三,你们点齐部族。”
“大哥,对哪家下手?”
“哪家?除了野人那一家,其余家,咱都要下手。”
“大哥,非得要这样么?”
秃发承继瞥了一眼自己的弟弟们,没好气地怒骂道:
“人家都敢堂而皇之地先进城摆架子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家底气很足,就算是咱们打算跟人家死磕人家也有把握将我们一扫而空。
你们得庆幸,庆幸我提早发现了熊野货的不对劲,比其他几家发现得更早一些。
否则,就是我们被其他几家拿来当投名状了!
送礼当狗,要么不送,要么不舔;
既然决定要当了,
那就送最大的礼,
当最会摇尾巴的那条狗!”
魔临
第三十章 定局
郑凡确实是睡着了,不是为了装逼故意表现出自己的云淡风轻和处事不慌,而是午后的阳光晒得过于舒服,外加这些日子从守城到入晋国皇宫再火急火燎地率军赶到盛乐城地界,也没真正好好休息过,所以这会儿就真的睡过去了。
等到睁开眼时,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瞎子依旧坐在郑凡的身边,手里拿着一些文件在写着什么东西。
这是瞎子的工作,现在是一个人当十个人用,哪怕有精神力加持,但再这么干下去,迟早得累死。
但好在等一切安顿好后,温家的那几十个读书人,可以拿来当文书培养,能替瞎子分担不少工作。
“你也不喊醒我,让我睡这么久。”郑凡说道。
“主上,小院的门属下给您开着呢,来来往往的不少熊烈手下的野人都瞧见了,您睡得很踏实。”
“有心了。”
“应该的。”
“就是你不怕我感冒了?”
“属下疏忽了。”
“下次注意,至少给我多加一条毯子什么的。”
“晓得了。”
“事儿结束了么?”郑凡问道。
“自黄昏开始,外面隐约传来喊杀声,这会儿已经停下了,应该是结束了。”
“哦。”
郑凡揉了揉自己的脸,打了个呵欠,道:
“这下午睡这么久,作息一乱,晚上就又睡不着了。”
“正好晚上四娘也进城了。”
“呵。”
这时,一身甲胄的熊烈走入了院子,对郑凡禀报道:
“大人,秃发家家主秃发承继求见,没带手下,孤身一人。”
“让他进来。”
“是。”
少顷,
秃发承继进来了,浑身是血,左手一个脑袋,右手也一个脑袋,腰间还挂着一个,看起来像是初二回娘家的小媳妇儿。
他直挺挺地走到郑凡面前,正准备跪下,却听郑凡先开口道:
“这甲胄上的血,和脸上的血,一看就是自己抹上去的。”
“…………”秃发承继。
郑城守也算是历经战事的人了,被敌人的血溅射到身上也算是家常便饭,而且曾跟着李富胜很久,李富胜是那种喜欢在血水里洗澡的主儿,所以对这些细节,自是能分辨得清楚。
这让秃发承继有些尴尬了,一时间站在那儿,弯曲了一半的膝盖不晓得是跪下去呢还是站直了,弄得像是在蹲马步。
郑凡见状,笑了笑,道:
“不管怎么样,你也算是有心了,这份心意,我收下了。”
秃发承继闻言,心里顿时一松。
但再一看,
发现郑凡对他说话时,是瞧着地上说的,而不是瞧着自己的脸。
“噗通!”
秃发承继马上跪了下来,
道:
“秃发承继,拜见贵人。”
“介绍介绍礼单吧,我这人最喜欢交朋友,也最喜欢看朋友送的礼单,有点贪财吃相难看,你别见怪。”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说正事儿。”
“是,这是周正文的头颅,他是赫连家养在盛乐城的一条狗,赫连家敢冒犯大燕天威,出不义之兵进犯大燕,当真是人神共愤!
现赫连家已然覆灭于大燕王师铁蹄之下,秃发承继特斩杀刺獠,献于大燕王师!
这是宁翠翠的头颅,她是………”
三个头颅,
三个当家。
等于是中午一起吃饭的五个人,除了熊烈之外,另外仨,现在都成了首级。
说好一起众志成城抗击燕狗,结果一转脸就果断卖队友。
等到秃发承继汇报完后,
郑凡斜着脸看着他,
问道:
“这些文绉绉的话,背起来拗口吧?”
“贵人明鉴,小人粗鄙,怕污了贵人耳朵,这才事先让人………”
“好了,我说过,你是有心的。”
“谢贵人!”
“你这礼,我收下了。”
“多谢贵人赏脸!”
“礼尚往来,咱也总得问候问候你家人。”
“是……”
“秃发一族,在盛乐一带,有多少族人?”
“核心族人,一千余人。”
“这么点儿啊,那没意思。”
“加上外围族人,五千余人,可供族兵九百人,好叫大人知晓,这次为了剿灭这些逆贼,折损了不少族兵。”
“嗯,那还不错,那么,秃发一族,可愿为我大燕效力?”
“自然愿意!”
“行,你这个态度,我很喜欢,我相信侯爷和陛下,也会很喜欢。”说着,郑凡指了指熊烈,道:“把这仨首级先收下去,我这人胆儿小,见不得这种场面。”
我信了你的邪!
但熊烈还是规规矩矩地过来将首级拿了下去。
郑凡又指了指秃发承继,道:
“秃发一族算是盛乐一带的大族,应该积蓄很多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秃发一族的一切,都是大燕王师的,也是大人您的!”
“哟,这话也很好听,不过你且放心,财货这方面,我不缺。”
这不是客气话,滁州城外福王陵墓里的财货还没运出来,自己这边从晋国京畿搜刮来的财货更是堆积得如同小山一样,郑凡现在还真能拍着胸脯很自豪地说:
老子不差钱。
当然了,等家业撑起来之后,这银子,估计也就很快不够花了,否则镇北侯也不会见了肉就拼了命一样。
养兵,是个费钱的活计,养精兵,就更费钱,爆农民兵和土匪兵倒是便宜,但这玩意儿没什么战斗力啊。
这西边儿是大燕,东边儿是司徒家,北面儿还有野人,都不是软柿子,没精兵,说话都没底气。
郑凡没让秃发承继起来,秃发承继也就只能继续跪着。
但是双方都没说话,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