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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我们下面的这些部落,全都和我们一条心么?总是有人会去通风报信的。”
“该杀。”
“这无所谓,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晋人在雪原上经营了数百年,要是连通报消息都做不到,那不是晋人无能,是我们太愚蠢了,居然被这般无能的晋人压制了数百年不得抬头。
再说了,就算他们不告密,燕人既然出兵了,又怎么可能不去通知晋人?”
“所以,晋人已经清楚燕人来了。”
“是。”
“属下实在是想不通,为何燕人会千里迢迢进入雪原,晋人和燕人,不是刚打过仗么?”
王笑了,
道:
“雪原上诸部落,平日里各自攻伐吞并,但每次晋人大举来犯时,又很快会组成联盟抵抗晋人。”
“属下明白了一半。”
“另一半呢?”
“那就是我们野人是因为有灭顶之灾才联合,但燕人和晋人,并没有。”
“嗯。”
“王?”
“所以,我们虽然自称圣族,但外面的人,都叫我们野人,因为我们,还没有开化,我们也,确实是没有开化。”
桑虎低头,沉默。
这是种族歧视,任何人面对冲着自己的种族歧视,都不会舒服;
且这次,居然是来自于他们的王。
“野兽,饿了,去捕食;渴了,去喝水;到了季节,就去繁衍,追逐牧草水源行进,吃饱喝足之余,也就是晒晒太阳。
我们圣族,和野兽,真的没太大的区别,大难临头时,才想到去短暂的联盟。
燕人,没有大难临头,却知道主动去布局。”
“属下,明白了。”
“不急的,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我族是困顿在雪原太久太久了,久到了族群的眼界,也变得过于狭窄了。”
“那燕人………”
“燕人不好对付,这次来的,是燕人的靖南军,而且是燕人的那位南侯亲自掌军。
燕人两大骑兵,一则为镇北军,二则为靖南军。
燕人两大侯爷,一个是镇北侯,一个是靖南侯。
不过说句老实话,镇北侯强大,是因为镇北军强大;而靖南军强,则是因为靖南侯强大。
北封郡毗邻荒漠,那里的燕人少年郎,早早地着甲上马,就能和蛮族直接厮杀,一把刀,磨了百年,自是无比锋锐;
靖南军则从未经历过大的战事,由靖南侯接手打造十余年后,入晋之战,不逊镇北军丝毫,唉。
所以,本王一直认为,明面上,镇北侯是燕国军方首屈一指,但实际上,那位靖南侯才是燕国真正的军神。”
“燕人这次帮晋人,是为了什么?”
“燕人,想当大夏之后的另一个共主,最早开始,本王向司徒家那位老爷子传信,愿意和他一起携手抵御燕人。
那个老东西,是答应了的。
结果没成想,司徒雷居然直接喊来了晋国剑圣,带着他入皇宫,杀了自己老子,夺了位置。
一登基之后,竟然放着燕人不管,御驾亲征来雪原。
这司徒雷究竟是知道打不过燕人所以破罐子破摔,还是想要刻意地向燕人摆出一种兄弟共御外辱的姿态,本王不知道,可能除了司徒雷本人,没人知道。
但司徒雷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他不想和燕人开战,甚至愿意低于燕京那位燕皇陛下半头,说好听点,叫为大夏遗民镇守东北雪原。”
“那他为何还登基?”
“方便以后讨价还价嘛,做生意,都是这么来的,以前本王随着商队出去时,也都是这样的一种道道。”
“所以,雪海关的晋人,会出关来支援燕人?”
“必然是会出来的,他晋人,还没有隔岸观火的资格,听那些一路从西边逃回来的部族来报,燕人在我西部雪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诸多大部族被燕人击垮。
晋人是明白的,若是燕人的这位南侯折在了雪原,他们一方面要面对的,是来自燕皇的怒火,另一方面,是燕人为本王剔除了西部雪原那些不听话的大部落后,本王的力量将彻底控制住那块区域,他晋人所面对的压力,将会更大。
最重要的是,所谓的大成国,刚刚建国不到一年,皇帝御驾亲征,居然接连吃了败仗,其实就算是燕人不来,晋人也会迫不及待地继续出关对外出击的,在他们眼里,面子,比牛羊以及勇士的命,更为重要。”
“王,雪海关一线,属下会率您最忠诚的麾下勇士帮您挡住,王您可以腾出手来,解决燕人的这位南侯。”
“咱们现在在这里已经聚集多少兵马了?”
“已经近四万了,明日还能再聚集两万,都是王麾下最善战的勇士。”
“好,明晚开始分批次撤出,给本王留一万勇士在这里就好,你和他们都去雪海关,等晋人出来时,将他们全部吃掉。”
“王,只留一万勇士在这里,您怎么可能打赢燕人,这……”
王打了个呵欠,
道:
“本王的王帐在这里,再搭上个一万勇士,对那位燕人南侯而言,也算是一盘重头菜了,用这个来招待远道而来的燕人,也足够体面。
那位燕人南侯想来杀人,本王就送上去给他杀,而我们,只要吃掉这次敢于出击的晋人军队,雪海关也就能顺势攻破。
燕人,再善战,也不可能灭得了我圣族的,只有将雪海关破了,我圣族的天空,才能重新变得宽阔起来。”
“王,这对于您来说,实在是太………”
“放心,我不是阙木和昂达那俩蠢货,关键时刻,我会让这一万勇士为我断后的。”
“可是………”
“下去吧。”
“属下知道了,王,请保重,属下一定攻破雪海关等待王的归来!”
桑虎离开了。
王帐内,
又只剩下王一人。
王伸手从自己的皮榻下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打开,
盒子里装着的是一只小女孩的绣花鞋。
王将鞋子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
凑到自己鼻前,
深深地吸了一口,
脸上当即露出了迷醉之色。
“真香……”
随即,
王又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那道十多年前的疤痕,
喃喃自语:
“听说,你快要嫁人了。”
王的脸上没有丝毫落寞,
反而“嘿嘿嘿”地笑出了声,
又自言自语道
“等着我,我会来抢你的哦。”
魔临
第七十三章 金蝉脱壳
左右两军赶到的第二天,燕军开始对前方野人盘踞的区域进行试探,一股股游骑被散出去,近乎差不多的时候,野人那边也近乎是同时加大了哨骑的覆盖范围,双方的大军还没有真正地接触,但双方的哨骑早已经拉开了厮杀的序幕。
“很熟悉的感觉。”
坐在貔貅背上的田无镜遥望着远处野人的营盘说道。
靖南军总兵王戈在此时上前,调侃道:
“镇北军那帮家伙,扎营盘,也就是这点儿手艺了,这野人王居然连这个都当宝贝学了去,呵呵。”
镇北军,其实是不怎么擅长扎营安寨的,因为近几十年来,镇北军在荒漠上对蛮族,基本都是以攻势为主。
前方野人的营盘乍看下去还算不错,似模似样,但在大方之家眼里,好几处关键性的布置以及整个营盘的架构,都很有问题。
田无镜则开口对郑凡问道:
“你觉得如何?”
郑凡看了一眼王戈,先对他抱了抱拳,
然后才道:
“回侯爷,末将觉得,野人居然会扎营盘了。”
靖南侯点点头,道:
“是啊。”
野人之所以被称为野人,那是因为他们在世人眼里,没开化,但现在,这个民族却正在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在学习和进步。
营盘扎得好赖先不提,他们居然已经在扎营盘了,才是最值得警惕的事情。
就像是近视眼和盲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王戈也没觉得郑凡是故意落自己面子,到底是总兵大人,又不是后宫里争宠的妃子,还不至于吃这种飞醋,
这会儿开口道:
“侯爷,让末将带三千骑,先试着冲一冲这个营盘看看成色吧?”
王戈等总兵之前都是在大军后头扫尾,老是烧杀抢掠也会吐的啊,但偏偏路上能算得上大一些的部落,也就是那些刺头儿,都被前面的侯爷给拔掉了,他们现在从将领到士卒都憋得厉害。
“你部刚刚赶至,士卒疲惫。”
“侯爷,我部………”
“郑凡听令。”
郑凡马上单膝跪下,
“末将在!”
“命你部从西北方向攻打敌营盘,若是撕开了口子,就给本侯继续往里打,若是敌营盘稳固,强撕不开,自行决断后撤。
王戈,张诚。”
“末将在!”
“末将在!”
“做好跟进与接应准备。”
“末将领命!”
郑凡接了命令,回到了自己兵马那边,对梁程通知了之后,兵马开始发动起来,很快就出了军寨。
路上,郑凡小声对着身旁的梁程嘀咕:
“怎么让咱们打头阵?”
“主上,上午时属下去前面观察过了,三儿也跟着一起去了。”
“哦?有什么发现?”
“属下们觉得,眼前的营盘内,野人的数目,可能没想象中那么多。虽然不晓得野人为何忽然聚兵又退兵,但想来靖南侯肯定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所以才将这打头阵的差事,交给了主上。”
“意思是,故意推我?给我送军功?”
“应该是的,路上扫灭那些野人聚落,这些,算不得多大的军功,但眼前是野人王的兵马,概念就不同了。
一如在荒漠的镇北军去清扫那些蛮族部落和歼灭蛮族王庭兵马二者的区别。
若是前方的野人营盘不是故布疑阵而是真的空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