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前还可以解释为担心忠贞营向北溃退,可现在忠贞营几乎全部南下,明军再守着北面,有屁用?
于是,博洛对自己的判断,更坚定了信心。
可问题是,如果放任忠贞营窜入广信府,势必造成一片混乱。
博洛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府治混乱。
来回走了几步,他霍地回头看着地图,问道:“你说忠贞营三千人已经越过怀玉山?”
“是。”
博洛点了点地图,“从怀玉山至郑家坊和从上饶至郑家坊距离差不了多少,我军骑兵势必更快。传本帅令,以三千骑兵,急行军至郑家坊埋伏,打忠贞营溃兵一个伏击。歼灭他们,从而逼迫后续忠贞营溃兵改变撤退方向,往西进入浙西……呵呵,吴争,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可以祸水南引,本帅自然也能东引。”
“遵命。”
……。
上饶至郑家坊七、八十里路。
骑兵,半个时辰就能到。
自然用在忠贞营到来之前,从容埋伏。
郑家坊只是个上饶以北的小镇,原本有四、五百户,二千人口,可现在,户数倒没少多少,人口却不足千人,青壮死光了。
留下的基本都是妇孺、老弱。
说起来,鞑子也是没办法,民众的起义、反乱此起彼伏,只能将青壮都死光了,方才能镇得住,否则,每府驻守几百号人,哪能忙得过来呀?
此时是二月下旬,春耕尚未开始,农活不忙。
时值正午,镇中炊烟升起。
年长者正四处呼唤家中那些顽皮的熊孩子,回家吃饭。
镇中的百姓,尚不知道,自己即将被卷入一场战斗。
当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村口的老汉,睁着微腥的老眼,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远处,鞑子骑兵已经显露出踪迹,大声地嘶吼起来,“鞑子来了!”
一时间,镇中如同已经浇开的稀粥般沸腾起来。
要说这老汉有见识,其实不然。
老汉此生都没出过广信府,哪知道鞑子?
可自从清军占了江西后,对百姓的扫荡,几乎是没有间断过。
是,清军在绍兴、宁波大败,多铎几乎全军覆没之后,在府城,特别是治所,确实收敛了不少。
可以周边偏僻的小镇、农村,扫荡更加猛烈。
这不奇怪,义兴朝占了江南十三府之地,加上沿江产粮地基本上陷入僵持,各地官府都在坐观其变,赋税就不用说了,清军由此失去了就地补给的可能。
可从北方运粮,辗转数千里,一百斤粮运到江西,恐怕耗费就得过半。
那么“就地取食”就成了不二之选。
各府城不能动,因为鞑子至少也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真要将城里的百姓给逼急了,晚上怕也没法安睡了。
所以,清军的目光就盯向了周边。
这三、四年间,郑家坊已经遭遇过不下十次的清军扫荡。
所谓见怪不怪,村口老汉就算睁眼瞎,也能辨别出这该死的马蹄声。
可是,百姓已经有些麻木。
他们认为,这大概又是一次劫掠,镇中的青壮几乎被杀光了。
或许,鞑子劫掠一番,自然就走了,反正家中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抢的了,让他们抢去呗。
百姓没有逃跑,反而一个个出门,聚在一起,敞开了家门。
只要人能活,就行。
转眼之间,清军骑兵将整个镇团团包围了起来。
确保无人走脱之后,将近千百姓驱赶到了镇中央的大晒场。
百姓麻木地任由清军驱赶,渐渐集中起来。
清骑主将,叫吴惟华。
听这名字,很让人觉得这是个汉人。
其实不尽然,他是蒙古人,准确地说,是蒙汉混合的杂种。
吴惟华祖上是蒙古人,明恭顺伯吴允诚之后。
吴允诚在永乐年归顺大明,朱棣赐姓吴。
清军入关后,吴惟华这厮拜迎多尔衮的马首降了清,自荐往山、陕各地招抚,并随征太原、大同等地,可想而知,为了讨好新主,这厮得杀多少汉人,才染红了他的顶子。
第八百九十四章 郑家坊遭清军屠戮
顺治二年,吴惟华因“军功”封恭顺侯。
原本,他是不需要领兵出战了的,可一年前,他被清廷派往南边,协助多铎图谋浙东,原本是想再立功勋的,不想,绍兴、宁波二战俱败,豫亲王多铎被杀,吴惟华跟随博洛侥幸逃脱,保住了一条命。
可怜吴惟华偷鸡不成蚀把米,不敢回京,只能继续跟随博洛。
他一面将他兄长之女献给大学士刚林之弟常鼐,求刚林在多尔衮替他美言,一面讨好博洛,以图立下战功,将功赎罪。
有道皇天不负有心人哪,这不,机会来了。
吴惟华虽说打仗没多大本事,可好在人阴心够狠。
如果这次来的是吴争所率的明军,他也不会向博洛恳求率军出战,这点自知之明,他倒是有的。
可听说这次来的只是被明军驱赶的忠贞营溃军,他就按捺不住活泛的心了。
吴惟华要军功!
博洛要打伏击,做为待罪之身的吴惟华自然不敢反对,不得不从。
可要打伏击,自然得隐蔽,要隐蔽自然不能让百姓到处跑。
看管近千人,这得分出多少兵力?
关键是,吴惟华根本想都没往那想,直接挥手下令,“杀!”
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如地狱般的兽行就此上演。
如蝗般的箭矢,向着手无寸铁的民众射去。
凄厉地悲呼声仅仅持续了一柱香的时间。
吴惟华仍不罢休,他下令检查,看还有活着的,就补上一刀。
清兵为了贪图速度,排成一排,擎着刀,无差别地往下戳。
一时间,闷哼声四起,鲜血四溅,慢慢汇聚成小溪。
吴惟华亲自上前操刀,在走至一半时,一个腹部中箭,半身被鲜血染红的妇人,一跃而起,她扑向吴惟华。
吴惟华猝不及防之下,被妇人一把抱住,那妇人一口咬住了吴惟华的耳朵,死不撒口。
吴惟华痛得跺足狂喊,边上的清兵见主将遇袭,涌了上来,拽着妇人的四肢往个拖,奈何妇人死不松口。
两厢撕扯之下,妇人生生咬掉了吴惟华的半只耳朵。
吴惟华歇斯底里地狂呼道:“杀了她……不,剁了她。”
那妇人满嘴鲜血,呸地吐掉嘴里的半只耳朵,指着吴惟华骂道:“老天有眼,定会让你这恶鬼死无葬身之地……!”
话还没说完,妇人被身边的清兵,数把刀捅穿,可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吴惟华。
吴惟华半张脸的血污,狰狞恐怖,他形如地狱出来的恶鬼,冲上前来,疯狂地往妇人的尸体上乱砍……。
……。
“快,加快速度,都跑起来。”
距离郑家坊尚有五十里的一条崎岖小路上,乔装成忠贞营的三千北伐军正在急行军。
池二憨、宋安和戚家兄弟,在队伍前后和中间大呼小叫着。
从彭泽南下,到今日已经第四天了,没办法,这个时代,除了战马,行军就靠双腿了。
一天十二个时辰,六个时辰在行军。
士兵们很疲惫,可依然在坚持。
吴争也累,为了速度,抄近路、小路、山路,丢弃了战马,与士兵同甘共苦。
甚至连后面忠贞营运输火炮的队伍,都被扔下了一大截,至少有一天的路程。
李过是来过广信府的,大致的地形还有印象。
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吴争身边,建议道:“郡王,前面就是郑家庄,以属下之见,不如在郑家庄扎营,休息一日,等火炮到达,再向上饶发起攻击。”
这四天的同行,李过已经服服帖帖。
不用吴争说,李过就被眼前这支军队震撼。
令行禁止不说,关键是气势。
李过虽然才过而立之年,可在战场上也拼杀了近十年。
他见识过气壮山河,也见识过所向披靡。
但这支军队不同,他们的气势不在脸上,不在眼里,而是看不见,却感受得到。
一个士兵往哪一站,那就是道墙,能让敌人撞得头破血流的墙。
而将领与士兵同食同宿,让李过非常惊讶。
爱兵如子的道理李过懂,可就算这样,他也没真的见过将领与士兵同吃同住的。
甚至让他惊讶的是,连吴争也不例外。
李过自认做不到,在四天前,他是真做不到。
可在这四天里,他也做到了。
吴争做得到,李过怎能、怎敢做不到?
所以,李过是真累了。
他不适应,他想休息一下。
于是,他跑来建议在郑家庄扎营。
吴争连跑边回头看了李过一眼,笑道:“李将军撑不下去了?”
李过脸一红,大声道:“郡王能坚持,属下也能坚持。”
吴争没有理会,向左右四顾,见前面不远处地势有个坡度。
就突然停步,大声下令道:“全军停止前进,原地扎营。宋安,派出斥候。池二憨,安排警戒。”
李过大愕,这还没到郑家庄呢,怎么说停就停了,难道,自己的话竟如此被吴争看重?
吴争走向路边,在一颗小树前站了下来,然后转身背靠着树,喘息着。
李过跟了上去,“这里离郑家庄尚有三十多里,郡王为何在此荒郊野外扎营,何不去镇上,至少能吃口好的?”
吴争微笑着问道:“此处离郑家庄三十多里,郑家庄离上饶城有多少路?”
“六、七十里。”
“那么此地离上饶城该是百里左右,李将军应该知道清军骑兵的速度,百里之地,快则也就半个时辰,迟则一个时辰必到。这个距离,驻守上饶城的博洛,想来应该已经清楚掌握了我军的踪迹,对吧?”
这话没错,虽然看不见有敌人,但敌人的斥候一定在,只是无法发觉罢了。
所以,李过点点头认同。
吴争问道:“如果李